南韓 NTS 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意在扣押加密貨幣錢包
南韓國家稅務局(NTS)官員已提出修訂《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案,以允許查扣自我託管的加密資產。包括張姬元(Jang Hee-won)在內的 4 名 NTS 官員於 6 月在韓國刑事學與司法研究院期刊(Kore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 and Justice)發表論文,題為《自我託管虛擬資產查扣執行之限制與立法審查》。該提案著眼於執法落差:個人若持有硬體錢包與個人錢包的私鑰,即使已出現查扣嘗試,仍可處分資產。現行查扣程序被認為不足,因為自我託管的數位資產不受實體占有規範;而資產持有人若保留私鑰的獨立副本,便能轉移資產以規避沒收。 南韓最高法院裁定:交易所錢包比特幣查扣合法 該論文提到最高法院先例 2025모45,係由去年 12 月的第二部(主審法官權永俊,Kwon Young-joon)發布。法院裁定,調查機關對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中的比特幣進行查扣是合法的。NTS 的論文將其描述為:「一項在調查程序中明確指明比特幣可被查扣的裁定。」然而,論文指出該裁定並未提供自我託管數位資產的具體執行方法。自我託管資產並非實體占有之標的,即便私鑰被查扣,資產持有人若仍保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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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Brooks·4分鐘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