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民國期間,一個縣人員編制最高的是77個人。而現在的中國,一個縣已經可以形成幾十個黨政部門、上百個機關事業單位,再向下延伸到鄉鎮、街道和各種基層組織,整個財政供養體系甚至可能達到數萬人。其實,現代社會遠比百年前複雜,單純比較人數並不全面,真正值得討論的是:一個越來越龐大的行政體系,佔用了多少社會資源,又有多少最終回到了普通人手裡?
北歐很多國家同樣是「大政府」,例如:丹麥平均每個市鎮約有5,400名雇員,甚至稅負和公共部門佔比更高,但大量財政資源最終通過醫療、教育、養老、育兒、失業保障和社會救濟重新回到居民身上。問題從來不是政府收了多少錢,而是收上去的錢究竟變成了居民的福利,還是變成了維持體系自身運轉的成本。
如果一個社會一邊擁有龐大的行政體系,一邊又要求家庭自己承擔住房、教育、醫療、養老和育兒的大量成本,那麼真正被擠壓的就不僅是收入,而是普通人的選擇權。因為每維持一層低效率的機構、每增加一種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最終都需要有人創造財富為它買單。
所以,真正值得比較的從來不是「小政府還是大政府」,而是「服務型政府還是供養型政府」:政府從社會拿走多少並不是終點,拿走之後有多少真正用於社會、最終回到普通人身上,才是衡量一個制度成本最重要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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