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長期沉浸在受害者敘事裡,見人就訴苦,反覆強調自己多麼命苦、多麼不容易。也許他的苦都是真的,但真正需要警惕的,從來不是一個人經歷過多少苦難,而是他如何處理自己的苦難:有的人經歷苦難以後變得獨立、克制,更能理解別人;有的人卻把苦難變成一種道德債權,因為我很慘,所以你應該理解我、幫助我、遷就我。你同情他一次,他會期待第二次;你幫助他十次,第十一次就可能變成你的義務;當一個人習慣用自己的不幸向世界索取,他得到的幫助越多,邊界反而越容易消失,最後甚至會因為你沒有繼續滿足他而怨恨你。所以,不要因為一個人很慘,就自動判斷他值得深交。真正判斷一個人,要看他是在承擔自己的命運,還是在拿自己的命運向別人討債。前者可以幫助,後者最好的方式往往是保持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