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序

087 侵佔罪
侵佔罪指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拒不交還,數額較大的行爲。本罪是親告罪。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拒不退還”只是“佔爲己有”的證明要件,並非實體條件,它只是說明“佔爲己有”的客觀存在,因此,只要行爲人非法將他人財物佔爲己有,就可以成立侵佔。
保管物的侵佔
侵佔罪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保管物侵佔,一種是脫離物侵佔。
保管物侵佔是指將代爲保管的物品佔爲己有的行爲。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包裝物區分說。一般認爲,行爲人受委托保管包裝物,並不同時佔有包裝物內的財物。如果將包裝物打開,將裏面的財物佔爲己有,成立盜竊。
例如,李四讓張三幫忙保管一個箱子,張三是不能把箱子打開的。結果他好奇,打開箱子,發現裏面有個箱子上了鎖,張三又把鎖撬開了,結果發現裏面還有個箱子上了鎖,他又撬開了,結果裏面還有個箱子上了鎖,他又撬開了,裏面最後有條蛇,把張三咬死了,真是好奇害死貓。本案中,如果張三把包作爲整體物佔爲己有,構成侵佔罪;但把包內的財物佔爲己有,應該直接定盜竊罪,就像郵政工作人員私拆他人郵包,定盜竊罪。
第二,輔助佔有人將財物據爲己有,不成立侵佔。輔助佔有人即表面上控制財物,但在社會觀念上並不具備財物的佔有權,當佔有人將財物交由輔助佔有人“佔有”,在社會
侵佔罪指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拒不交還,數額較大的行爲。本罪是親告罪。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拒不退還”只是“佔爲己有”的證明要件,並非實體條件,它只是說明“佔爲己有”的客觀存在,因此,只要行爲人非法將他人財物佔爲己有,就可以成立侵佔。
保管物的侵佔
侵佔罪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保管物侵佔,一種是脫離物侵佔。
保管物侵佔是指將代爲保管的物品佔爲己有的行爲。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包裝物區分說。一般認爲,行爲人受委托保管包裝物,並不同時佔有包裝物內的財物。如果將包裝物打開,將裏面的財物佔爲己有,成立盜竊。
例如,李四讓張三幫忙保管一個箱子,張三是不能把箱子打開的。結果他好奇,打開箱子,發現裏面有個箱子上了鎖,張三又把鎖撬開了,結果發現裏面還有個箱子上了鎖,他又撬開了,結果裏面還有個箱子上了鎖,他又撬開了,裏面最後有條蛇,把張三咬死了,真是好奇害死貓。本案中,如果張三把包作爲整體物佔爲己有,構成侵佔罪;但把包內的財物佔爲己有,應該直接定盜竊罪,就像郵政工作人員私拆他人郵包,定盜竊罪。
第二,輔助佔有人將財物據爲己有,不成立侵佔。輔助佔有人即表面上控制財物,但在社會觀念上並不具備財物的佔有權,當佔有人將財物交由輔助佔有人“佔有”,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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