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於2025年8月1日正式實施《穩定幣條例》,標志着虛擬資產監管框架的進一步完善。這一舉措旨在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同時爲金融創新提供支持。
條例的核心內容包括對法幣穩定幣發行人實行發牌制度。具體而言,在香港發行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的機構,以及在境外發行與港元掛鉤的穩定幣的機構,都需要獲得相應牌照。值得注意的是,算法穩定幣和商品錨定型穩定幣暫時不在監管範圍內,但仍需遵守反洗錢等相關法規。
牌照申請的主要要求包括:申請主體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法人或獲認可的金融機構;最低實繳資本需達到2,5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儲備資產必須完全支持穩定幣的價值,且應爲高流動性、低風險的資產類型。
此外,條例還對儲備資產的托管和贖回機制作出了明確規定。儲備資產須托管於香港持牌銀行或同級機構,如需境外托管則需證明具有同等保障措施。在贖回機制方面,發行人需要能夠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用戶的贖回請求。
這一條例的實施反映了香港在推動金融創新與加強風險管控之間尋求平衡的努力。通過建立清晰的監管框架,香港有望在全球穩定幣市場中佔據更重要的地位,同時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
查看原文條例的核心內容包括對法幣穩定幣發行人實行發牌制度。具體而言,在香港發行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的機構,以及在境外發行與港元掛鉤的穩定幣的機構,都需要獲得相應牌照。值得注意的是,算法穩定幣和商品錨定型穩定幣暫時不在監管範圍內,但仍需遵守反洗錢等相關法規。
牌照申請的主要要求包括:申請主體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法人或獲認可的金融機構;最低實繳資本需達到2,5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儲備資產必須完全支持穩定幣的價值,且應爲高流動性、低風險的資產類型。
此外,條例還對儲備資產的托管和贖回機制作出了明確規定。儲備資產須托管於香港持牌銀行或同級機構,如需境外托管則需證明具有同等保障措施。在贖回機制方面,發行人需要能夠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用戶的贖回請求。
這一條例的實施反映了香港在推動金融創新與加強風險管控之間尋求平衡的努力。通過建立清晰的監管框架,香港有望在全球穩定幣市場中佔據更重要的地位,同時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