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CEO 在 Token 2049 上拋出了一個扎心的判斷:RWA 全球普及至少還需要 10 年



確實,我過去這段時間接觸了很多真實的 RWA 案例,談談我的看法:

不少企業主找我諮詢"能不能發個 RWA 融融資",我的回答基本是勸退。不是說技術不行,而是現在發 RWA 除了充當"概念驗證"的案例作用,根本起不到實質融資效果,真實成本甚至大於傳統融資。

問題出在哪?

兩個硬傷:法律框架缺失和市場成熟度不足。

這裏必須捅破一個泡沫:在絕大多數 RWA 項目中,Token 本身≠法律所有權。

它的真實身分是什麼?一張對 SPV(特殊目的載體)或托管方的合同索賠憑證。說人話就是:一張"我有權向某托管方索取 XX 收益"的欠條,只不過這張欠條被裝進了精美的區塊鏈包裝盒裏。

除非哪天國家法律明文認可"區塊鏈帳本=產權登記冊"(目前全球範圍內基本沒有),否則法院和監管機構在判案時,只會把你的 Token 當作實益所有權的輔助證據,而非最終的、可獨立執行的產權證明。

這意味着什麼?在 RWA 領域,法律架構、合同文本和托管結構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你用的是以太坊還是 Solana,超過你的智能合約寫得有多優雅。技術只是工具,法律合規才是護城河。

所以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RWA 賽道裏最賺錢的不是那些發行平台,而是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

所謂 RWA 發行平台能分到的利潤甚至都只是很小的一杯羹。真正的肥肉都被法律和審計服務商拿走了,因爲每個項目都需要花大價錢去搭建那套"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法律架構。

當然,還有一羣人賺得更多——那些打着 RWA 名義的資金盤們。

畢竟,當市場教育還沒跟上,當大多數人還搞不清"鏈上所有權"和"法律所有權"的區別時,收割的窗口期就這樣敞開了。
查看原文
post-image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讚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
交易,隨時隨地
qrCode
掃碼下載 Gate App
社群列表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