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時候,漢人也是能歌善舞。但爲啥近代,55個少數民族都是善唱歌會跳舞,就漢人只會吹牛逼?在春秋戰國時,《詩經》裏收錄的民歌,很多是老百姓在勞作或節慶時唱着跳着的,像“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這種情歌,背後可能就有即興的歌舞場面。到了唐朝,宮廷裏《霓裳羽衣舞》美得讓人眼花繚亂,舞姬們穿着輕紗,伴着胡琴和琵琶翩翩起舞,民間也有花燈節、社火裏扭秧歌、舞龍的場景,熱火朝天。宋朝的瓦肆勾欄,元明的戲曲班子,清朝的廟會,漢人從來沒缺過歌舞,山東的鼓子秧歌、江南的舞獅,哪個不是載歌載舞的狂歡?可到了近代,咋感覺漢人“不會跳舞”了?



清末民初,儒家思想把“禮”看得比天大,講究“非禮勿動”,像女子拋頭露面跳舞,容易被扣上“不正經”的帽子。比如,晚清的大家閨秀想學唐朝那種奔放的舞姿?門兒都沒有!得低眉順眼,守着“女德”。這讓很多民間歌舞慢慢收斂了,變成了私下裏或小範圍的表演。反觀少數民族,像新疆的維吾爾族,麥西來甫舞會上男女老少圍着篝火又唱又跳,自由奔放;雲南傣族的孔雀舞,孔雀開屏的動作美得像畫,哪管什麼禮教約束?他們住得偏遠,儒家那一套管不到,歌舞就成了生活日常。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尤其是1949到1970年代,全國推崇樸素的“粗布衣服”風,灰、藍、綠的“毛式制服”幾乎一統江湖,提倡“艱苦樸素”,花花綠綠的服裝被視爲“資產階級”奢侈,漢族民間舞的行頭被粗布藍衫取代,舞起來沒那股子喜慶勁兒,漸漸就少了吸引力。這對漢族歌舞文化的衰退,也做了巨大貢獻。當時政府推“民族團結”,反觀少數民族,他們的歌舞卻因爲“民族特色”被豁免於這種單一着裝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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