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做中介的朋友說,有套學區房掛了兩年都沒租出去。不是位置差,是整棟樓都知道那屋“鬧鬼”。


原房東是個老太太,當初租給一個在附近打工的年輕人。退租時老太太硬說牆皮掉了三塊,扣了人家一千八押金。那小伙沒吵,搬走了。
一個月後,新租客搬進去,第三天就投訴說下水道冒臭氣。找人一查,鑄鐵管裡全是結晶鹽塊——有人往馬桶裡倒了幾十斤工業鹽,鹽和鐵管反應,從裡面鏽穿了。換整根立管,樓下鄰居不讓拆,得打官司。
更絕的是,鹽分滲進牆裡,一到回南天就往外冒白色粉末,擦都擦不掉。老太太請了三個裝修隊,都說這牆得鏟到紅磚重做,光人工就兩萬多。
現在那房子掛牌租金比同棟樓低三成,還沒有人敢租。老太太報警,監控只拍到小伙半夜提了兩個編織袋進樓道,但袋子裡是什麼,誰也沒法證明。
為了省一千八,搭進去至少五萬,還斷了兩年的租金。這帳,怎么算的?
你覺得老太太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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