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出手!這家機構,暫停業務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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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發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書。

在检查過程中,發現北京百汇方兴資產评估有限公司存在以未實質承办業务的資產评估师名义签署資產评估報告,将資產评估项目委托给無评估資質的企業和個体工商户進行“全面评估服务”等問题。財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責令停業六個月,并罚没業务收入。

未實質承办業务却署名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评估法》等法律的规定,財政部组織检查组于2025年對该公司执業質量等情况開展了检查。检查發現了一些問题。

首先,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報字(2024)第A-269号資產评估報告存在多项問题。計算現金流量時,應扣未扣新能源充换電經营权對應的建設项目固定資產投資16.07億元,该錯误导致评估结论严重高估。未區分無形資產與其他資產所获得的收益。该公司資產评估专業人员将新能源充换電建設项目產生的預期收益,全部归為無形資產获得的收益。

其次,该公司出具的京百汇评字(2024)第D-1084号資產评估報告存在一些問题。该報告的评估目的是資產减值测试,正确的價值类型應為“可回收金额”。该公司資產评估专業人员選用與评估目的不符的“市場價值”作為價值类型,且在评估结果低于账面價值的情况下,未根据相關准则规定采取另外一种方法進一步計算,并與账面價值進行比較。

資產减值测试评估應采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或公允價值减去处置費用計算資產可回收金额,但该公司資產评估专業人员采用“企業自由現金流量”計算資產可回收金额,不符合資產减值测试评估的相關规定。

未來資本性支出計算錯误导致差异金额4947.90萬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成低估),差异率12.16%。

再次,该公司以資產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實質承办業务的資產评估報告。2024年度,该公司以李某等3名資產评估师的名义签署其未實質承办業务的資產评估報告,共涉及37份评估報告,收費合計157.22萬元。

最後,该公司将資產评估项目委托给無评估資質的企業和個体工商户。该公司将6個資產评估项目分别委托给2家無评估資質的企業(涉及3個项目,该公司收費65萬元,支付委托費52萬元)和1户個体工商户(涉及3個项目,该公司收費75萬元,支付委托費75萬元)進行“全面评估服务”。

財政部表示,上述事實,有检查報告、检查工作底稿、當事人签證和反馈意見等證据予以證實。

被暂停業务半年

依据《資產评估行業財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財政部認定上述事项不符合《資產评估基本准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資產评估执業准则——無形資產》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以財务報告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重大遗漏,违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评估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等规定。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財政部認定该公司以未實質承办業务的資產评估师名义签署37份資產评估報告,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從事评估業务”的行為。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评估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財政部認定该公司将6個資產评估项目委托给2家無评估資質的企業和1户個体工商户進行“全面评估服务”,属于“聘用或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從事评估業务”的行為。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財政部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責令停業六個月、没收第A-269号報告项目违法所得14.67萬元并处罚款44萬元、没收以資產评估师名义签署其未實質承办業务的37份資產评估報告(包含第D-1084号報告)违法所得157.22萬元并处罚款471.66萬元、没收案涉6個委托给無评估資質企業和個体户的資產评估项目违法所得140萬元并处罚款420萬元的行政处罚。

排版:汪云鹏

校對:盘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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