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CEO 在 Token 2049 上抛出了一个扎心的判断:RWA 全球普及至少还需要 10 年
确实,我过去这段时间接触了很多真实的 RWA 案例,谈谈我的看法:
不少企业主找我咨询"能不能发个 RWA 融融资",我的回答基本是劝退。不是说技术不行,而是现在发 RWA 除了充当"概念验证"的案例作用,根本起不到实质融资效果,真实成本甚至大于传统融资。
问题出在哪?
两个硬伤:法律框架缺失和市场成熟度不足。
这里必须捅破一个泡沫:在绝大多数 RWA 项目中,Token 本身≠法律所有权。
它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一张对 SPV(特殊目的载体)或托管方的合同索赔凭证。说人话就是:一张"我有权向某托管方索取 XX 收益"的欠条,只不过这张欠条被装进了精美的区块链包装盒里。
除非哪天国家法律明文认可"区块链账本=产权登记册"(目前全球范围内基本没有),否则法院和监管机构在判案时,只会把你的 Token 当作实益所有权的辅助证据,而非最终的、可独立执行的产权证明。
这意味着什么?在 RWA 领域,法律架构、合同文本和托管结构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你用的是以太坊还是 Solana,超过你的智能合约写得有多优雅。技术只是工具,法律合规才是护城河。
所以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RWA 赛道里最赚钱的不是那些发行平台,而是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
所谓 RWA 发行平台能分到的利润甚至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