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限制双重上市以保护少数股东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已于 7 月 31 日批准对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修订,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分别上市的“双重上市”实施严格限制。新规将于 8 月 3 日生效;此前于 7 月上旬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并开展公开咨询。此次改革旨在回应以下担忧:子公司进行“双重上市”可能导致母公司股票折价,并损害少数股东价值;因此,拟分拆的子公司必须取得股东批准,且大股东表决权上限为 3%。 分拆子公司面临强制股东审批流程 寻求单独上市的分拆子公司,必须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表决权不超过 3% 的前提下取得股东批准。该批准要求出席股东的多数同意,并且至少获得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四分之一。公司相关方在分拆后经过一定期限后可请求豁免;而投资行业代表则主张在所有“双重上市”中引入“少数人对少数人”的表决机制。监管机构坚持维持原提案,以在保护少数股东的同时限制控股股东影响力。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要求强化独立性 拟推进“双重上市”的母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立满足双重要求的特别委员会: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且由独立董事或外部专家构成的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二。最终规则强化了最初草案中将上述安排作为备选方案的规定。董事会自 8 月 3 日起需完成五项程
Lucas Bennett ·07-31 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