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IUS 法案》與 OCC 最終規則落地:支付穩定幣監管將迎來哪些變化?
2026 年 10 月 21 日,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公布了實施《GENIUS 法案》的最終規則,明確其管轄範圍內支付型穩定幣的發行資格、儲備資產、贖回程序與風險管理要求,生效日期與法案本身一致,均為 2027 年 1 月 18 日。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將這一節點比作 1863 年《國家貨幣法》在數位時代的對應物:後者為銀行發行貨幣建立了全國性框架,而《GENIUS 法案》為支付穩定幣建立了聯邦層面的發行與審慎監管基礎。 來源:X 這一類比是否成立,取決於規則細節能否在「促進創新」與「約束風險」之間形成可執行的平衡。對交易所、發行人與機構資金而言,真正值得拆解的不是法案的象徵意義,而是 OCC 最終規則在儲備、贖回、收益分配與准入路徑上做出了哪些具體選擇,以及這些選擇將如何改變支付穩定幣的競爭參數。 聯邦框架:發行資格不再是開放命題 《GENIUS 法案》的核心制度變化,首先體現在發行端的准入邏輯上。法案一般性地禁止任何非「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在美國境內發行支付型穩定幣,同時也限制數位資產服務商向美國境內人士提供或出售非合規發行人發行的穩定幣。這意味著,此前依靠離岸架構或「事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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