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润邦股份,证券代码:002483)近日公告,公司涉及的两起业绩承诺补偿诉讼案件已进入终结执行程序。 因法院未发现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两案合计58853.01万元的业绩补偿款将暂时无法收回。 公告显示,润邦股份曾因王春山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分别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3264.67万元和55588.34万元,合计58853.01万元。公司此前已就相关案件取得法院民事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未发现王春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已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终结(2023)苏0691民初3018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苏06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案件对公司的影响,润邦股份表示,3264.67万元案件所涉款项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55588.34万元案件所涉业绩补偿款未确认为补偿收益仅作为表外备查事项。因此,本次终结执行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同时称,如后续发现王春山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将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邦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 案件编号 | | --- | 诉讼标的额(元) | 审理法院 | 判决日期 | 执行情况 | | --- | --- | --- | --- | | (2023)苏0691民初3018号 | 32,646,721.77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年5月 | 已计提坏账准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 (2024)苏06民初171号 | 555,883,407.09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年1月 | 未确认补偿收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润邦股份5.89億元業績補償訴訟終結執行 法院未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润邦股份,证券代码:002483)近日公告,公司涉及的两起业绩承诺补偿诉讼案件已进入终结执行程序。
因法院未发现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两案合计58853.01万元的业绩补偿款将暂时无法收回。
公告显示,润邦股份曾因王春山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分别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3264.67万元和55588.34万元,合计58853.01万元。公司此前已就相关案件取得法院民事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未发现王春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已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终结(2023)苏0691民初3018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苏06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案件对公司的影响,润邦股份表示,3264.67万元案件所涉款项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55588.34万元案件所涉业绩补偿款未确认为补偿收益仅作为表外备查事项。因此,本次终结执行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同时称,如后续发现王春山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将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邦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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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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