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527,证券简称:夜光明)于2026年4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新进展。公司本次斥资2400万元购买了一款保本型券商理财产品,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已达4200万元。公告显示,夜光明于2026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此次投资行为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受托方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资金来源 | 收益类型 || --- | --- | --- | --- | --- | --- | --- | --- || 财智小气囊13号浮动收益凭证 | 保本类资产券商理财产品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00 | 0.7%-3.2 | 196天 | 募集资金 | 浮动 |夜光明表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券商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其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明确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其中,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到期的“财智尊享成功之路26号”券商理财产品,本金2400万元已全部收回,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69%,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受托方同样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本次夜光明进行现金管理的2400万元金额,以及累计未到期的4200万元余额,均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5500万元额度内。点击查看公告原文>>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夜光明は、2400万元の遊休募集資金を使用して元本保証型の証券会社の投資商品を購入し、未満期限の残高は4200万元に達している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527,证券简称:夜光明)于2026年4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新进展。公司本次斥资2400万元购买了一款保本型券商理财产品,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已达4200万元。
公告显示,夜光明于2026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此次投资行为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夜光明表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券商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其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明确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其中,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到期的“财智尊享成功之路26号”券商理财产品,本金2400万元已全部收回,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69%,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受托方同样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本次夜光明进行现金管理的2400万元金额,以及累计未到期的4200万元余额,均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5500万元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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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