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发展的关键需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以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精准赋能 (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深入实施“北京畅融工程”。推动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加大专精特新、小微研发、园区等贷款产品的推广力度,鼓励银行增加科技型轻资产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与国家级基金建立对接机制,支持国家级基金与区级基金、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强化项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设立“企业一窗受理”私募股权服务窗口。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辅导机制作用,深入推进“钻石工程”“育英计划”,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二)优化人才全方位服务 加大青年人才创业支持力度,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提供100万平方米创业空间。推进青年公寓试点,筹集1万套青年人才公寓,鼓励各区提供求职毕业生的短期过渡性住所。高水平建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区,打造更具吸引力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街区和青年人才会客厅。提升国际人才集聚能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服务合伙人”机制,加强科研经费、事业平台、成果转化、生活配套等保障措施。培养更多产业人才,稳妥有序放宽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建立高水平创新人才评价标准,推动建设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 (三)推出更多优质产业空间 推出“产业地图3.0”版,及时更新拟供地信息,提供全景式“云踏勘”服务。降低产业用地成本,落实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允许工业项目按约分期缴纳出让金。优化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审批流程,允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依规作价出资、入股,推动存量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打造多元复合功能的产业空间载体,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四)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使用,打造多元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推动金融、医疗等领域高价值公共数据产品的场内交易。在科研、医疗、教育等行业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垂直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加快培育和聚集全链条数据商,完善供需对接机制。便利数据跨境流动,探索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数据出境等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市。 (五)提供成果转化优质服务 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尽职免责机制,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建立高校院所“一对一”服务机制,提供精准的成果转化服务。扩大“朱雀人才”规模,培育壮大科技金融、孵化运营、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10个概念验证平台,推动更多专业领域的中试平台在京布局。通过科技成果首单应用、首台(套)支持等方式,助力创新产品的落地和推广。发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转果果”平台)的作用,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成果转化服务。 (六)营造产业发展友好生态 结合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的实施机制,依托“京通”平台搭建市场准入疑难问题的咨询与反馈渠道。聚焦机器人、合成生物、脑机接口、智能终端、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完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检验检测等管理制度和规则。鼓励各区开展产业发展“全链赋能”行动,打造“一区一产业”的营商环境示范标杆。推动在京央国企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开放资源和应用场景,促进大中小企业的融合发展。 (七)促进消费活力释放 聚焦消费场景,优化公园内文化、体育、节庆等活动的审批流程,拓展零售、餐饮、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多样化服务。鼓励各区制定并发布促销活动的工作指引,明确区域、标准和监管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支持商圈探索新业态、新场景。制定大型活动的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标准,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降低安全管理成本。增设“即买即退”的离境退税服务点,建立线上办理渠道。 (八)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 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空间,引导产业链和供应链合理有序地跨境布局。更好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在技术合作和应用方案方面的指导作用。支持中关村自主大模型产业联盟的国际化发展。深化京港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的合作。加强“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一带一路”直通车、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一站式”提供法律、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服务。完善“京内+海外”的服务网络,联通在京使馆、商会、专业机构等资源,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推动京津冀企业“协同出海”。 (九)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改进城市配送服务,推动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的通行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延续和车辆年审实行“免申即享”。研究优化大型会展、商展货运管理政策,合理规划通行路线。加快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的信息集成。支持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设立前置货站,允许货物在抵达机场前完成安检和通关手续。 二、服务提升 (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 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出大学生就业安居、企业出海、举办无需许可的营销活动等30个以上的“一件事”服务场景。完善涉企报表的报送机制,推动更多涉企报表纳入企业数据“办一件事”,减少企业“多头报、重复报”。推动“一件事”向“类事”拓展。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强化市级大厅“服务、展示、文化、交流、生态”功能建设,推动市区专业分中心向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加强市级部门对基层的培训指导,严格落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规范受理前的服务,在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前端申报辅导机制。印发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特殊程序清单。开展登记注册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全市各区及线上线下标准的统一。 (十二)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上线“京通”APP,推进“京通”与政府网站、市民热线等咨询服务的升级,提供全流程、引导式的智能问答服务。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深化“搜问办评”一体化服务,探索需求识别、服务规划、便捷办理的交互式办事模式,持续优化企业服务的“e窗通”“京策”、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等重点平台的办事体验。 (十三)强化企业精准服务 推动“12345”企业服务热线的实时解答,确保企业问题和诉求“接诉即办”。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发挥政企直通渠道的作用,重点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全市资源“网格化”整合。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在政企沟通中的桥梁作用,定期收集问题,搭建互动平台。广泛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活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十四)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围绕企业的全生命周期高频场景,打造全市统一的政策导航图,方便企业“一站式”获取在京投资和经营的各项政策。开展惠企政策的精准快速兑现行动,在“京通”上线“京策”功能,优化政策查询、消息订阅和精准推送等服务,统一政策兑现的申报入口,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十五)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开展基层改革创新攻坚行动,支持各区因地制宜打造营商环境改革的示范标杆。鼓励各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疑难问题的提级办理。赋能街道(乡镇)服务中小企业,对于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问题,可纳入市区两级营商环境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支持园区开展要素配置、专业服务、产业配套、政务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园”。 (十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服务手册和流程图,打造企业办事的“一本通”。公开各类规划的“蓝图”数据,方便企业快速获取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项目限制性因素等信息。依托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项目施工图、竣工图、城建档案信息的“一套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功能,完善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流程,实现企业“一口登录”、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建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地。 (十七)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 推行市政接入管线信息的“一口查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的市政设施管线信息。开展市政报装的“一站式”服务升级,加强主动超前服务,在项目前期及时获取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市政报装需求,实现接入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推行市政接入工程的“菜单式”定制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规划、占道、掘路、园林、施工等审批事项并联办理。 (十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落实“准入即准营”。支持外资企业在境内的再投资,缩减资本项目的负面清单,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流程,加强项目的服务保障。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拓展账户功能。结合境外投资者的使用习惯,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扩大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的试点范围,推广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智能审批”通关。建设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内外贸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专区,探索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提升跨境商务人员的出入境便利度。 三、法治护航 (十九)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异常低价审查,加强采购支付监管,对未按约定付款、拖延付款等情况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投标行业的数字化监管。 二十)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 畅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举报渠道,实现投诉线索的快速转办、快速办理、快速结案、快速清理。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履约跟踪核实,开展诚信评价。 二十一)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开展企业信用“赋能增值”行动,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政务服务、政策兑现、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推行“一次申请、同步修复”,确保信用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部门网站的及时同步更新。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的高效信用修复,及时恢复企业声誉。 二十二)强化服务型监管执法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检查计划。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严格落实“扫码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未扫码的入企检查。持续扩大并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加强非现场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开展“向前一步”执法服务行动,强化合规指导,提供“预约式”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违规风险。完善全市统一的免罚事项清单,增强柔性执法的应用。 二十三)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强化立案、审理、执行的协调联动,推行保全案件的在线办理、“活封活扣”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整合在京法律资源,支持引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打造集法律、商务、知识产权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联盟,为重点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法商服务。 二十四)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的联动作用,推出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的改革措施,发布相关政策指引。拓展破产信息核查的“一件事”范围,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提升庭外重组机构的服务效率,发挥政府、金融机构、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合力,加大对具有重整价值企业的救助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加快“僵尸企业”的清理。 二十五)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生态 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的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优化涉企侵权举报的管理流程,统一举证标准,缩短处置时间。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平台联审联处机制的作用,对跨平台侵权信息实行联合认定与协同处置,加强互联网平台的安全监管。 四、协同优化 (二十六)加强政务服务的协同联动 深入推进京津冀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同标同质、资质互认、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京津冀行政许可结果互认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京雄政务服务的同城化,推动申请材料的互通共享,电子证照“亮证即办”。 (二十七)强化区域创新的协同 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清单对接机制,汇集津冀企业的技术需求不少于300项,提供北京科技成果不少于400项,共同组织不少于10场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活动。强化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持续推进区域各级中试平台的开放共享。 (二十八)推进公共服务的共享 持续推动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互认,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平台功能。不断扩大京津冀影像检查资料的共享和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范围。持续优化异地医保的直接结算服务,推进门诊慢特病的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扩面工作。
さまざまな経営主体の活力を引き出す!2026年北京市のビジネス環境全面最適化に向けた28の具体的な施策を発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发展的关键需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以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精准赋能
(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深入实施“北京畅融工程”。推动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加大专精特新、小微研发、园区等贷款产品的推广力度,鼓励银行增加科技型轻资产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与国家级基金建立对接机制,支持国家级基金与区级基金、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强化项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设立“企业一窗受理”私募股权服务窗口。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辅导机制作用,深入推进“钻石工程”“育英计划”,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二)优化人才全方位服务
加大青年人才创业支持力度,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提供100万平方米创业空间。推进青年公寓试点,筹集1万套青年人才公寓,鼓励各区提供求职毕业生的短期过渡性住所。高水平建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区,打造更具吸引力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街区和青年人才会客厅。提升国际人才集聚能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服务合伙人”机制,加强科研经费、事业平台、成果转化、生活配套等保障措施。培养更多产业人才,稳妥有序放宽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建立高水平创新人才评价标准,推动建设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
(三)推出更多优质产业空间
推出“产业地图3.0”版,及时更新拟供地信息,提供全景式“云踏勘”服务。降低产业用地成本,落实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允许工业项目按约分期缴纳出让金。优化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审批流程,允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依规作价出资、入股,推动存量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打造多元复合功能的产业空间载体,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四)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使用,打造多元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推动金融、医疗等领域高价值公共数据产品的场内交易。在科研、医疗、教育等行业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垂直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加快培育和聚集全链条数据商,完善供需对接机制。便利数据跨境流动,探索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数据出境等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市。
(五)提供成果转化优质服务
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尽职免责机制,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建立高校院所“一对一”服务机制,提供精准的成果转化服务。扩大“朱雀人才”规模,培育壮大科技金融、孵化运营、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10个概念验证平台,推动更多专业领域的中试平台在京布局。通过科技成果首单应用、首台(套)支持等方式,助力创新产品的落地和推广。发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转果果”平台)的作用,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成果转化服务。
(六)营造产业发展友好生态
结合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的实施机制,依托“京通”平台搭建市场准入疑难问题的咨询与反馈渠道。聚焦机器人、合成生物、脑机接口、智能终端、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完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检验检测等管理制度和规则。鼓励各区开展产业发展“全链赋能”行动,打造“一区一产业”的营商环境示范标杆。推动在京央国企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开放资源和应用场景,促进大中小企业的融合发展。
(七)促进消费活力释放
聚焦消费场景,优化公园内文化、体育、节庆等活动的审批流程,拓展零售、餐饮、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多样化服务。鼓励各区制定并发布促销活动的工作指引,明确区域、标准和监管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支持商圈探索新业态、新场景。制定大型活动的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标准,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降低安全管理成本。增设“即买即退”的离境退税服务点,建立线上办理渠道。
(八)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
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空间,引导产业链和供应链合理有序地跨境布局。更好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在技术合作和应用方案方面的指导作用。支持中关村自主大模型产业联盟的国际化发展。深化京港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的合作。加强“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一带一路”直通车、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一站式”提供法律、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服务。完善“京内+海外”的服务网络,联通在京使馆、商会、专业机构等资源,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推动京津冀企业“协同出海”。
(九)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改进城市配送服务,推动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的通行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延续和车辆年审实行“免申即享”。研究优化大型会展、商展货运管理政策,合理规划通行路线。加快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的信息集成。支持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设立前置货站,允许货物在抵达机场前完成安检和通关手续。
二、服务提升
(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
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出大学生就业安居、企业出海、举办无需许可的营销活动等30个以上的“一件事”服务场景。完善涉企报表的报送机制,推动更多涉企报表纳入企业数据“办一件事”,减少企业“多头报、重复报”。推动“一件事”向“类事”拓展。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强化市级大厅“服务、展示、文化、交流、生态”功能建设,推动市区专业分中心向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加强市级部门对基层的培训指导,严格落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规范受理前的服务,在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前端申报辅导机制。印发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特殊程序清单。开展登记注册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全市各区及线上线下标准的统一。
(十二)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上线“京通”APP,推进“京通”与政府网站、市民热线等咨询服务的升级,提供全流程、引导式的智能问答服务。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深化“搜问办评”一体化服务,探索需求识别、服务规划、便捷办理的交互式办事模式,持续优化企业服务的“e窗通”“京策”、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等重点平台的办事体验。
(十三)强化企业精准服务
推动“12345”企业服务热线的实时解答,确保企业问题和诉求“接诉即办”。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发挥政企直通渠道的作用,重点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全市资源“网格化”整合。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在政企沟通中的桥梁作用,定期收集问题,搭建互动平台。广泛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活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十四)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围绕企业的全生命周期高频场景,打造全市统一的政策导航图,方便企业“一站式”获取在京投资和经营的各项政策。开展惠企政策的精准快速兑现行动,在“京通”上线“京策”功能,优化政策查询、消息订阅和精准推送等服务,统一政策兑现的申报入口,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十五)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开展基层改革创新攻坚行动,支持各区因地制宜打造营商环境改革的示范标杆。鼓励各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疑难问题的提级办理。赋能街道(乡镇)服务中小企业,对于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问题,可纳入市区两级营商环境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支持园区开展要素配置、专业服务、产业配套、政务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园”。
(十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服务手册和流程图,打造企业办事的“一本通”。公开各类规划的“蓝图”数据,方便企业快速获取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项目限制性因素等信息。依托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项目施工图、竣工图、城建档案信息的“一套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功能,完善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流程,实现企业“一口登录”、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建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地。
(十七)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
推行市政接入管线信息的“一口查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的市政设施管线信息。开展市政报装的“一站式”服务升级,加强主动超前服务,在项目前期及时获取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市政报装需求,实现接入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推行市政接入工程的“菜单式”定制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规划、占道、掘路、园林、施工等审批事项并联办理。
(十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落实“准入即准营”。支持外资企业在境内的再投资,缩减资本项目的负面清单,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流程,加强项目的服务保障。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拓展账户功能。结合境外投资者的使用习惯,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扩大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的试点范围,推广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智能审批”通关。建设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内外贸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专区,探索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提升跨境商务人员的出入境便利度。
三、法治护航
(十九)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异常低价审查,加强采购支付监管,对未按约定付款、拖延付款等情况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投标行业的数字化监管。
二十)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
畅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举报渠道,实现投诉线索的快速转办、快速办理、快速结案、快速清理。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履约跟踪核实,开展诚信评价。
二十一)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开展企业信用“赋能增值”行动,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政务服务、政策兑现、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推行“一次申请、同步修复”,确保信用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部门网站的及时同步更新。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的高效信用修复,及时恢复企业声誉。
二十二)强化服务型监管执法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检查计划。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严格落实“扫码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未扫码的入企检查。持续扩大并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加强非现场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开展“向前一步”执法服务行动,强化合规指导,提供“预约式”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违规风险。完善全市统一的免罚事项清单,增强柔性执法的应用。
二十三)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强化立案、审理、执行的协调联动,推行保全案件的在线办理、“活封活扣”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整合在京法律资源,支持引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打造集法律、商务、知识产权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联盟,为重点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法商服务。
二十四)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的联动作用,推出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的改革措施,发布相关政策指引。拓展破产信息核查的“一件事”范围,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提升庭外重组机构的服务效率,发挥政府、金融机构、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合力,加大对具有重整价值企业的救助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加快“僵尸企业”的清理。
二十五)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生态
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的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优化涉企侵权举报的管理流程,统一举证标准,缩短处置时间。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平台联审联处机制的作用,对跨平台侵权信息实行联合认定与协同处置,加强互联网平台的安全监管。
四、协同优化
(二十六)加强政务服务的协同联动
深入推进京津冀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同标同质、资质互认、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京津冀行政许可结果互认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京雄政务服务的同城化,推动申请材料的互通共享,电子证照“亮证即办”。
(二十七)强化区域创新的协同
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清单对接机制,汇集津冀企业的技术需求不少于300项,提供北京科技成果不少于400项,共同组织不少于10场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活动。强化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持续推进区域各级中试平台的开放共享。
(二十八)推进公共服务的共享
持续推动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互认,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平台功能。不断扩大京津冀影像检查资料的共享和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范围。持续优化异地医保的直接结算服务,推进门诊慢特病的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