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注意到,美国参议院就银行和加密货币监管举行的听证会,正在产生相当显著的势头。2月26日,银行委员会的听证会中听取意见时,出现了一些引人关注的信号——监管机构开始从激进执法,转向更有结构的框架。这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变化,而是对任何投资数字资产的人而言,都具有深远的立法意义。



最引人注目的是联邦层面最终承认:加密货币不再是边缘事物。美联储、OCC 和 FDIC 都参与了严肃讨论,探讨银行如何参与加密相关活动。此前他们似乎在回避这个议题,但现在他们谈论的是“pengawasan yang sesuai ukuran”(适当规模的监管)——意思是银行可以进入低风险的加密活动,而不必担心被监管机构问责。

《GENIUS 法案》成为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关于稳定币收益(yield stablecoin)。OCC 刚刚提出了一份 376 页的提案,禁止稳定币提供直接收益。部分立法者担心,这可能引发“flight deposit”(存款外逃)——人们会因为收益更有吸引力而把资金从传统银行转移到稳定币。但有意思的是,截至目前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这场辩论的立法含义在于,他们仍在寻找在保护传统银行与推动加密创新之间的平衡点。

随后还有正在协商的《CLARITY Act》。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针对交易所和钱包提供商的规则将会清晰得多。这意味着像我们这样的用户可以更安心——不必担心因为监管不明,平台突然被关闭。委员会中的一些成员也在讨论“数字资产的民主化”,本质上意味着美国公民应该能够在不必担心突然遭遇 enforcement action(执法行动)的情况下访问加密货币。

还有一件相当重要的事:围绕为加密原生实体设立新的银行牌照所展开的讨论。如果进展顺利,我们可能会看到美国第一家真正“以加密为优先”的银行。但这对资本提出了严格要求——提案中提到稳定币发行方的最低资本要求为 5 million 美元。这可能会限制新的创业公司,而这对那些已经成立并具备规模的“大玩家”更有利。

其实,所有这些讨论的立法意义很简单:监管不确定性的时代正在结束。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加密货币被视为金融体系的永久组成部分,而不是昙花一现的趋势。尽管关于收益(yield)、资本要求和披露(disclosure)仍存在激烈争论,主线趋势却非常明确:整合。未来 12 到 18 个月内,这些规则很可能会最终敲定并开始生效。对用户而言,这意味着更有结构、也更可预测的环境,当然,复杂度也会比以前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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