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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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2026年2月调整至2026年9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134,770,88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1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目前正结合研发实际使用需求,对空间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内部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环节进度相应有所放缓。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基于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是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主体,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甬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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