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国家信托银行规则今日生效。以下是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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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文本刚刚赶上了实际操作。

3月2日发布在《联邦公报》上的对12 CFR 5.20的修订自今日起生效。它将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章程中的“受托活动(fiduciary activities)”一词,替换为“信托公司及其相关业务(operations of a trust company and activities related thereto)”,使监管措辞与12 U.S.C. 27(a)中的法定授权保持一致。

OCC在制定规则时明确表示:它从未将“受托活动”解释为仅限于受托工作,从而限制全国性信托银行的业务范围。非受托的托管账户——也就是那些在此章程结构基础上特别为加密公司设计的账户——一直都是被授权的。歧义在于文本,而非实际操作。今天,文本已变得毫无歧义。

这一区别如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正如FinTech Weekly在三月报道的,在83天的时间窗口内,有11家公司申请或获得了OCC的有条件全国性信托银行牌照批准。Circle、Ripple、BitGo、Paxos、Fidelity Digital Assets、Bridge、Crypto.com、Protego、摩根士丹利、Payoneer 和 Zerohash 都在3月5日前提交或获得了有条件批准。Coinbase 和 World Liberty Financial 的申请仍在处理中。

这些公司都在以此监管文本为基础,建立联邦层面的银行业务。截至今日,支撑法律架构的措辞已经发生变化。OCC的章程监管现在明确表达了这些公司所需要的内容。

实际的风险并非抽象。州银行监管者协会(Conference of State Banking Supervisors)已对这些牌照的法律结构提出担忧。

传统银行仍然反对为新获牌照的实体扩大对美联储支付通道的接入权限。这些争议仍在持续。而截至今日,文本中的歧义已不存在;正是这种歧义,曾可能为未来对全国性信托银行权限的法律挑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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