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众泰汽车(000980.SZ)3月27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2026】59号《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安排,公司应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偿还重整留债本金的10%、20%、30%、40%。2025年12月21日,众泰汽车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6,946.11万元,公司直至2026年1月27日才披露上述事项。众泰汽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立忠、总经理韩必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伊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众泰汽车、李立忠、韩必文、王伊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5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众泰汽车的第一大股东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股数量456,104,553股,持股比例9.05%。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举报
众泰汽车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九台农商银行为第一大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众泰汽车(000980.SZ)3月27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2026】59号《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安排,公司应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偿还重整留债本金的10%、20%、30%、40%。2025年12月21日,众泰汽车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6,946.11万元,公司直至2026年1月27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众泰汽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立忠、总经理韩必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伊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众泰汽车、李立忠、韩必文、王伊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众泰汽车的第一大股东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股数量456,104,553股,持股比例9.05%。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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