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航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4月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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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联合航空发布公告,调整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 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针对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执行差异化收取规则。其中,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按对应航段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国际客票的燃油附加费收取金额,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中国联合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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