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丨贿英基主任图打尖 家长等14人囚8至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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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名校英基乌溪沙国际幼稚园一名前行政主任,于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长和1名中间人贿款,协助对方子女「打尖」获取录;前行政主任承认串谋受贿等9罪后,转作污点证人指证14人涉贿,其后遭廉署拘控,14名被告各被控串谋行贿罪成,案件今午于西九龙法院判刑,13名家长判囚8至11个月,中间人判囚14个月。

英基前行政主任转污点证人 下月判刑

同案54岁英基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承认串谋受贿等9罪,并作为污点证人顶证其余14人,排期4月20日判刑。

涉案13名家长来自11个家庭,分别为林泯希及丈夫张珈铭、蔡慧妍和伴侣李俊朗,9名母亲黄蕙娗(前称黄咏雯)、刘映均(前称刘慧德)、马贤文、李洁冰、徐惠谦、江靓雯、黄美雪、麦伟琪及朱霜叶,以及商人萧裕邦,年龄由35岁至48岁。

官:明白父母望子成龙 惟大前提须守法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慧敏表示,明白父母望子成龙,希望子女「赢在起跑线」,但大前提是必须守法,否则会造成不公,香港的学位资源有限,插队行为剥夺其他人的权益,强调判刑必须具阻嚇性,向社会发出维护廉洁的讯息。

法官又表示,被告入狱将对家庭沉重打击,难以照顾家中长幼、面对经济困难,但他们犯案前应该预计到后果,在平衡各种考虑,法庭以仁慈理由作出刑期扣减。

对于辩方提出希望缓刑,法官强调贪污贿赂是严重罪行,即时监禁是唯一选择,否则社会将 v付上惨痛代价。

提供贿款共约110万 助12学童打尖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揭发案中13名家长及中介人,分别向林珍妮提供2万至20万元贿款,共约110万元,换取英基乌溪沙国际幼稚园提供幼儿班学位給12名学童,即涉案11个家庭的子女,以及萧裕邦生意伙伴的女儿。其中一名家长江静雯藉贪污手段令其孩子获取录后,主动联络林珍妮,煽惑对方协助蔡慧妍的孩子获幼儿班学位。

廉署调查发现,涉及的12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排较后位置,但各被告付贿款后,12名学童获「打尖」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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