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法官查阅了1865年的字典,以帮助界定本案中的关键术语,即“受美国管辖”意味着什么。她写道:“要‘受美国的管辖’,仅仅意味着与其权力及其法律建立约束关系。”她并在美国《英语语言词典》(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jurisdiction(管辖权)”的词条作出引用,其释义为“治理或立法的权力”,或“行使权威的权力或权利”。
在新罕罕布什尔州,联邦地区法官约瑟夫·N·拉普兰特(Joseph N. LaPlante)的裁决正在由最高法院审查;他在7月写道:“该行政令很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及联邦法律。拉普兰特将其裁决适用于一个全国范围的儿童群体:这些儿童出生于母亲在美国境内系非法或短暂停留。拉普兰特在文中写道:拒绝这些儿童公民身份,“将使这些儿童要么成为没有文件的非公民,要么完全无国籍。……这些儿童将面临被遣返回他们从未访问过的国家的风险。”
“也许行政部门意识到其无法改变宪法,因此便以一种牵强而新创的方式来解释宪法,并将这种解释写入其行政命令。地区法院正确地认定,该行政命令拟作出的解释——剥夺在美国出生的许多人公民身份——是违宪的。我们完全同意,”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罗纳德·戈尔德(Judge Ronald Gould)在7月写道,并由迈克尔·戴利·霍金斯(Judge Michael Daly Hawkins)法官加入。该案涉及由数个州提起的诉讼。
帕特里克·布马塔伊(Judge Patrick Bumatay)提出反对意见,称他本会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因为他认为那些对该行政命令提出挑战的州没有起诉权。布马塔伊没有就特朗普该命令的最终合法性发表评论。
马萨诸塞州的联邦上诉法院也裁定不利于特朗普,并维持下级法院的命令
在波士顿,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戴维·巴伦(Judge David Barron)在10月花了100页写出其关于一份一致的三法官合议庭意见。“但我们的分析篇幅之长,不应被误认为是这些案件所提出的、关于出生地公民权范围这一根本问题很难的标志,”巴伦写道。“事实并非如此;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尽管上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政府的某个分支都没有像行政部门如今这样作出如此有组织的努力,来剥夺美国人的出生地公民权。”
他们的话:法官们对出生公民权的看法
华盛顿(美联社)——联邦法院一致叫停了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一项命令,该命令试图终止这样一种“出生地公民权”:即孩子在美国境内出生,而其父母中的一人是非法或短暂停留在该国的人。
最高法院周三正在听取特朗普政府对一项裁决的上诉。该裁决由新罕布什尔州的一名联邦法官作出,他认定这位共和党总统在其第二个任期的第一天签署的行政令“很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联邦法律。
特朗普的命令是其政府对移民实施广泛强力整治的一部分,不过这些有关公民身份的限制从未生效。
争议焦点在于《第十四修正案》第一句话的含义,也就是“公民权条款”(Citizenship Clause)。该条款规定:使得“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完成归化程序的人,并且受其管辖”。
在已表态的法官中,有最高法院三位较为自由的成员。她们已明确表示,应当推翻特朗普的命令。“在一挥笔之间,总统就对我们的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嘲弄’,”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6月写道,并引用了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1809年的一份意见中的表述。索托马约尔与大法官埃琳娜·卡根和凯坦吉·布朗·杰克逊一道,反对了法院由六名保守大法官作出的一个裁决。该裁决曾利用上一轮关于出生地公民权的争议来限制联邦法官使用全国范围禁令的做法。
此前最高法院的裁决之后,一些法官解释了为何她们认为特朗普的“出生地公民权”行政令违宪:理由包括其不符合长期确立的关于公民权的理解,违背一项已有126年历史的最高法院裁决,并且与1868年通过《第十四修正案》时对其含义的理解不一致。
他们也撰文说明,禁止该行政令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是适当的,即便在最高法院就禁令作出裁决之后也是如此。
以下摘录自部分法官的意见,以及他们认为最能作为裁决依据的1898年最高法院案件“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美国诉黄锦儒)”:
最高法院于1898年裁定:在旧金山出生于中国父母的孩子是公民
霍勒斯·格雷(Horace Gray)在6比2的裁决中撰写了多数意见,该案认定:黄锦儒凭借其在美国本土出生而成为公民: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真正目的,是在用‘在美国出生的所有人’这句话之后,补上‘并且受其管辖’这一条件。看来其意在于,除去(除了美洲原住民部落成员的子女,这些子女与国家政府存在一种特殊关系,且为普通法所不知)仅用最少且最恰当的措辞,排除两类案件——处于敌对占领状态下的外敌之子,以及外国国家外交代表之子。”
″……第十四修正案确认了一个古老而根本的规则:在国土内、在忠诚与保护之下(包括在此出生的所有居住于境内的外籍人士的子女),以此为依据来取得出生地公民权。该规则亦包括其例外或限定(与该规则本身一样古老):外国主权者的子女或其部长;或出生在外国公共船只上的人;或是我们领土部分在敌对占领期间、且在该占领之中出生的敌方之子;并且还有一个单独的额外例外:对各自部落负有直接忠诚义务的美洲原住民部落成员的子女。”
“该修正案以清晰的措辞、以及显而易见的意图,涵盖了在美国领土内出生、且居住于美国的其他所有人的子女——不论其种族或肤色。”
在反对意见中,首席大法官梅尔维尔·富勒(Melville Fuller)写道:黄锦儒不可能是公民,因为他的父母仍需对中国皇帝负有忠诚,并且不可能完全“受美国的管辖”。约翰·马歇尔·哈伦(Justice John Marshall Harlan)加入了该反对意见。
索托马约尔的意见与下级法院针对特朗普“出生地公民权”行政令的裁决一致
索托马约尔写道:“在美国出生并且受其法律约束的儿童,是美国公民。”
她指出,特朗普政府打破了其一贯做法:不要寻求对公民权限制进行全国范围的强制执行。“为什么?答案显而易见:为了获得此类救济,政府必须证明该命令可能是合宪的——但在宪法文本、历史、这家法院的先例、联邦法律以及行政部门的惯常做法面前,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索托马约尔写道。
这位大法官查阅了1865年的字典,以帮助界定本案中的关键术语,即“受美国管辖”意味着什么。她写道:“要‘受美国的管辖’,仅仅意味着与其权力及其法律建立约束关系。”她并在美国《英语语言词典》(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jurisdiction(管辖权)”的词条作出引用,其释义为“治理或立法的权力”,或“行使权威的权力或权利”。
她写道,对这个法律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很少有宪法问题只靠引用宪法文本本身就能得到回答,但这一个例外。第十四修正案保障出生地公民权,”索托马约尔写道。
不过,她的意见只获得了三位自由派法官的投票。撰写了限制全国范围管辖的多数意见的艾米·康妮·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指出,上次案件的范围是有限的。
“首要反对意见对行政命令的分析过早,因为‘出生地公民权’问题并不在我们面前。由于‘出生地公民权’问题并不在我们面前,我们也不就反对意见的分析是否正确表态,”巴雷特写道。
联邦法官阻止特朗普将其拟议变更付诸实施,理由是这些变更可能违反宪法
在新罕罕布什尔州,联邦地区法官约瑟夫·N·拉普兰特(Joseph N. LaPlante)的裁决正在由最高法院审查;他在7月写道:“该行政令很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及联邦法律。拉普兰特将其裁决适用于一个全国范围的儿童群体:这些儿童出生于母亲在美国境内系非法或短暂停留。拉普兰特在文中写道:拒绝这些儿童公民身份,“将使这些儿童要么成为没有文件的非公民,要么完全无国籍。……这些儿童将面临被遣返回他们从未访问过的国家的风险。”
次月,联邦地区法官黛博拉·博德曼(Deborah Boardman)在马里兰州格林贝尔特(Greenbelt)的华盛顿郊区,坚持其先前作出的有利于移民权利团体及其所代表客户的裁决,该裁决针对的是对方挑战这项行政令。“法院在此再次确认其此前认定:‘该行政令无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明白措辞,与具有约束力的最高法院先例冲突,并且背离我们国家250年的、以出生取得公民身份的历史。’原告极有可能在其主张行政令违宪的实体问题上获得成功,”博德曼写道。
加州的一审上诉合议庭裁定:特朗普的命令违背历史、最高法院先例和司法
“也许行政部门意识到其无法改变宪法,因此便以一种牵强而新创的方式来解释宪法,并将这种解释写入其行政命令。地区法院正确地认定,该行政命令拟作出的解释——剥夺在美国出生的许多人公民身份——是违宪的。我们完全同意,”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9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罗纳德·戈尔德(Judge Ronald Gould)在7月写道,并由迈克尔·戴利·霍金斯(Judge Michael Daly Hawkins)法官加入。该案涉及由数个州提起的诉讼。
戈尔德写道,这项行政命令对美国历史的理解是错误的。“被告提出的对公民权条款的解释,依赖于一套从1868年所接受的法律原则中脱离出来的推断网络。……该行政令试图通过增加这样一种概念来限制并限定宪法公民权条款的明文:即该人必须是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子女。……我们拒绝这种做法,因为它违背公民权条款的明确措辞、违背黄锦儒案的理由、违背过去125年来行政部门的实践、在某种程度上也违背应当被考虑的立法史,并且因为它违背正义,”他写道。
帕特里克·布马塔伊(Judge Patrick Bumatay)提出反对意见,称他本会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因为他认为那些对该行政命令提出挑战的州没有起诉权。布马塔伊没有就特朗普该命令的最终合法性发表评论。
马萨诸塞州的联邦上诉法院也裁定不利于特朗普,并维持下级法院的命令
在波士顿,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戴维·巴伦(Judge David Barron)在10月花了100页写出其关于一份一致的三法官合议庭意见。“但我们的分析篇幅之长,不应被误认为是这些案件所提出的、关于出生地公民权范围这一根本问题很难的标志,”巴伦写道。“事实并非如此;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尽管上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政府的某个分支都没有像行政部门如今这样作出如此有组织的努力,来剥夺美国人的出生地公民权。”
巴伦追溯到最高法院的“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裁决——该裁决禁止不论是自由的还是被奴役的黑人成为公民,并由此推动通过第十四修正案;他写道:“我们国家在限制出生地公民权方面的努力历史……并不值得骄傲。”
“因此,‘历史的教训’使我们有充分理由对当前这项最为近期、企图背离我们既有传统、并让公民身份取决于一个人父母行为而非——除极少数情形外——让公民身份取决于其在美国出生这一简单事实的努力保持警惕。也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我们祝福这项努力: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推翻了我们最臭名昭著的、要背离这一传统的企图;而且,最高法院在黄锦儒案中对该修正案的解释,以及此后大量相关先例,再加上国会在1952年将该修正案措辞写入美国法典的那部法令,也都不允许我们这样做,”他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