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盘活7000亩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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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西法治日报

本报田东讯 (通讯员 黄柔思 王朋飞)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债权968万元。

此前,被执行人田东县某商贸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向田东县某银行借款,以69本林权证共7000余亩林地作抵押担保。该商贸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借款,成了被告。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商贸公司偿还相关借款。判决生效后,商贸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涉债权转让,广西某木业公司成为申请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涉案的7000亩林权资产处置难度大,经一拍、二拍均无人竞拍致使流拍,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主办法官没有气馁,耐心向申请执行人阐释“以物抵债”的优势,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接收预案。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林权成交价抵偿968万元债务,高效盘活了沉淀资产,成功将抵押林权转化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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