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5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平台上成功完成首笔国际原油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购买了100万桶原油。交易本身并不复杂,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笔交易首次以数字人民币进行结算。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研究项目部门,开始研究发行框架、主要技术、流通环境以及相关的国际经验。最近举办的2025年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上,博鳌亚洲论坛的周小川副理事长就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展前景进行了主题演讲。目前,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讨论仍然很活跃,许多客户正在寻求有关法定数字货币的信息。这次,我们将详细了解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什么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以下简称「CBDC」)是国家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基于国家信用发行的新型法定货币。这是数字经济时代法定货币的扩展,具有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性质。各国的中央银行对数字货币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法,赋予数字货币的意义也各不相同,因此在CBDC的定义上尚未达成全球共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究开发进展白皮书》,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被定位为现金型支付凭证(M0),中央银行将成为数字货币的发行者。商业银行、通信运营商、第三方结算网络平台企业等采用面向公众的交换功能的二层运营模型。在这一发行制度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与现金相同。## 主要国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实践从全球来看,各国正在积极探索和加强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在制度构建和规则形成方面尚未达成统一共识。自2015年以来,加拿大、日本、欧盟等中央银行进行了内部实验,重点研究有助于提升大额结算效率的批发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另一方面,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RB)在CBDC的研究开发上采取了独特的 approach。由于私人数字货币在美国率先出现,Libra引起了全球的关注,美国意识到数字稳定币对美元地位的影响和挑战。因此,公共部门对CBDC的态度经历了从保守的否定到谨慎的探索,再到加速的推动的戏剧性变化。美国开始推动CBDC,作为维持全球美元霸权的战略布局。例如,在金融包容的旗帜下推动数字货币,通过“现金less化”来开拓市场。此外,政府和私营部门加强合作,旨在提升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中的实力。##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现金的相关性和差异数字人民币是应时代要求而生的现金补充,是现金的另一种形式。与人民币一样,使用时需要遵守现行的所有现金管理、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然而,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位与现金相同,但由于其形态和流通方式的特殊性,目前在监管方面与现金存在一些差异。首先,法定数字货币以特定的加密字符形式存在,市场参与者在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注册账户,并通过账户之间或交易设备之间的流通完成交易。另一方面,现金以纸币或硬币的物理形态存在,持有没有特殊要求,可以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自由流通。接下来,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依赖于电子账户和终端设备的存在和有效运作,无法像现金那样独立进行支付。特别是当债务人因各种原因(经济、技术、环境等原因)无法有效使用智能手机等适当设备时,法定数字货币的独立支付将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在当前的技术阶段,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支付能力实际上是有限的,表现为有限的法律支付能力。##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移动结算服务的区别数字人民币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方便地进行交易,类似于特定的移动结算服务。然而,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借用专家的话说,移动结算服务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在同一维度。移动结算服务是金融基础设施,是一个“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手段,是“钱包”中的内容。一方是钱,另一方是支付工具,相当于钱包。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无法进行比较。从法律上讲,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与现金相同,遵循"持有即所有"的规则。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数字货币的持有者无需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数字货币的持有者与银行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在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行支付时,货币的所有权会转移。另一方面,传统电子结算的本质是通过支付转移与银行存款对应的债权。转移的对象是基于支付人和支付银行之间的支付委托合同、受款人和收款机构之间的收款委托合同的债权。因此,表面上的差异虽然很小,但两者的本质差异却不小。绝不能用看待现有电子结算的眼光来看待或研究法定数字货币。## 总结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正乘着各国货币制度创新与发展的高速公路。全球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一边是单边保守主义动摇多边合作,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有效性面临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加速了国际货币秩序的重组,各国争夺国际货币的势力范围,争夺国际货币规则的话语权,成为重要的磨刀石。此外,在可预见的未来,数字人民币将与纸币长期共存。数字人民币具有无形性和数据性等特征,因此在伪造货币等问题上,数字人民币与纸币具有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在进一步探讨禁止民间数字货币的制度保障和监管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法律制度的完善。这将成为今后不可忽视的课题。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未来的结算时代将引领的创新
2025年10月5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平台上成功完成首笔国际原油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购买了100万桶原油。交易本身并不复杂,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笔交易首次以数字人民币进行结算。
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研究项目部门,开始研究发行框架、主要技术、流通环境以及相关的国际经验。最近举办的2025年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上,博鳌亚洲论坛的周小川副理事长就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展前景进行了主题演讲。
目前,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讨论仍然很活跃,许多客户正在寻求有关法定数字货币的信息。这次,我们将详细了解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什么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以下简称「CBDC」)是国家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基于国家信用发行的新型法定货币。这是数字经济时代法定货币的扩展,具有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性质。
各国的中央银行对数字货币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法,赋予数字货币的意义也各不相同,因此在CBDC的定义上尚未达成全球共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究开发进展白皮书》,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被定位为现金型支付凭证(M0),中央银行将成为数字货币的发行者。
商业银行、通信运营商、第三方结算网络平台企业等采用面向公众的交换功能的二层运营模型。在这一发行制度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与现金相同。
主要国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实践
从全球来看,各国正在积极探索和加强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在制度构建和规则形成方面尚未达成统一共识。自2015年以来,加拿大、日本、欧盟等中央银行进行了内部实验,重点研究有助于提升大额结算效率的批发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另一方面,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RB)在CBDC的研究开发上采取了独特的 approach。由于私人数字货币在美国率先出现,Libra引起了全球的关注,美国意识到数字稳定币对美元地位的影响和挑战。因此,公共部门对CBDC的态度经历了从保守的否定到谨慎的探索,再到加速的推动的戏剧性变化。
美国开始推动CBDC,作为维持全球美元霸权的战略布局。例如,在金融包容的旗帜下推动数字货币,通过“现金less化”来开拓市场。此外,政府和私营部门加强合作,旨在提升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中的实力。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现金的相关性和差异
数字人民币是应时代要求而生的现金补充,是现金的另一种形式。与人民币一样,使用时需要遵守现行的所有现金管理、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然而,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位与现金相同,但由于其形态和流通方式的特殊性,目前在监管方面与现金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法定数字货币以特定的加密字符形式存在,市场参与者在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注册账户,并通过账户之间或交易设备之间的流通完成交易。另一方面,现金以纸币或硬币的物理形态存在,持有没有特殊要求,可以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自由流通。
接下来,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依赖于电子账户和终端设备的存在和有效运作,无法像现金那样独立进行支付。特别是当债务人因各种原因(经济、技术、环境等原因)无法有效使用智能手机等适当设备时,法定数字货币的独立支付将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在当前的技术阶段,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支付能力实际上是有限的,表现为有限的法律支付能力。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移动结算服务的区别
数字人民币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方便地进行交易,类似于特定的移动结算服务。然而,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借用专家的话说,移动结算服务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在同一维度。移动结算服务是金融基础设施,是一个“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手段,是“钱包”中的内容。一方是钱,另一方是支付工具,相当于钱包。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无法进行比较。
从法律上讲,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与现金相同,遵循"持有即所有"的规则。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数字货币的持有者无需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数字货币的持有者与银行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在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行支付时,货币的所有权会转移。另一方面,传统电子结算的本质是通过支付转移与银行存款对应的债权。转移的对象是基于支付人和支付银行之间的支付委托合同、受款人和收款机构之间的收款委托合同的债权。
因此,表面上的差异虽然很小,但两者的本质差异却不小。绝不能用看待现有电子结算的眼光来看待或研究法定数字货币。
总结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正乘着各国货币制度创新与发展的高速公路。全球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一边是单边保守主义动摇多边合作,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有效性面临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加速了国际货币秩序的重组,各国争夺国际货币的势力范围,争夺国际货币规则的话语权,成为重要的磨刀石。此外,在可预见的未来,数字人民币将与纸币长期共存。
数字人民币具有无形性和数据性等特征,因此在伪造货币等问题上,数字人民币与纸币具有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在进一步探讨禁止民间数字货币的制度保障和监管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法律制度的完善。这将成为今后不可忽视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