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的重要裁决:已婚人士未获得离婚不得同居

(MENAFN- Live Mint)在一项重要裁决中,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裁定:已婚人士在未先获得正式离婚的情况下,不能依法与第三方展开同居关系。

因此,法院拒绝为处于此类家庭安排中的一对伴侣提供法律保护。

** 该案是什么?**

申请人两人均为成年人,作为一对情侣共同生活,寻求对其来自被申请人的涉嫌生命威胁的保护。然而,州方律师反对该申请,并称其中一名申请人仍依法与另一人保持婚姻关系,且尚未申请离婚。

** 司法理由**

在听证过程中,主持法官维韦克·库马尔·辛格(Vivek Kumar Singh)指出:人身自由权并非绝对。它不能被用来规避法定配偶的权利,后者依法有权获得其伴侣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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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两名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即便是两名成年人的父母也不能干涉他们的关系,但自由或人身自由权并非绝对或无限制:还受到某些限制的约束。一个人的自由终止之处,就是他人的法定权利开始之时,”法院在周二作出的判决中表示。

该判决强调:不得允许一名个体的自由侵犯或压过另一人的既定合法权利。

“如果申请人已经结婚且其配偶仍在世,那么在不先向早先配偶寻求离婚的情况下,不得依法允许其进入与第三方的同居关系,”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表示。

由于先前婚姻在法律上仍然有效,法院认为当前的同居安排不符合获得司法保护的条件。

** 必须解除婚姻**

法院拒绝发布任何保护令,并确认在寻求法院对新的同居关系作出背书或保护之前,个人必须遵循婚姻解除的法律程序。

** 高院表示:同居关系中的成年人有权获得生命保护**

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已责令为12对处于同居关系的伴侣提供警察保护;这些人表示,他们正面临来自家人的威胁,并且当地执法机关缺乏支持。维韦克·库马尔·辛格法官发布该指令,肯定在此类安排中作出同意的成年人,有权获得国家对其生命与人身自由的保护。

在其裁决中,辛格法官回应了类似申请激增的情况,指出许多情侣只有在地区警察未能对其诉求采取行动之后,才感到被迫寻求司法介入。法院强调了若干法律原则。法院澄清:核心问题是对成年人的宪法保护,而不是社会认可。

尽管社会中的某些群体可能会觉得同居关系令人不适,但法院裁定:个人道德不能凌驾于合法权利之上。

判决再次强调:一旦个人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他们就拥有法律上的自主权,可决定自己的居住地并选择伴侣,而不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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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裁决强调:法律并未禁止同居关系,国家有义务保障选择同居的人的基本权利。

就“缺乏正式婚姻是否影响宪法保护”这一问题,法院认为:“应将人的生命权置于更高的层级,不论公民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已婚还是未婚。仅仅因为申请人尚未举行婚礼,并不会剥夺其作为印度公民所享有、宪法所设想的基本权利。”

“当一名已成年的个人已经选择了其伴侣之后,任何其他人——不论是家庭成员——都无权提出异议并制造阻碍,从而干扰其平静的生活,”法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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