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拟以自有资金支付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款项 后续将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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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6年3月17日】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689,证券简称:克莱特)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相关款项,并计划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克莱特于2026年1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批复。公司本次发行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74.7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525亿元。

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克莱特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两个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
16,279.72
1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合计
22,279.72
20,000.00

置换方案详情

根据公告,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职工薪酬、税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主要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直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需与银行、税务等部门重新签署相关协议。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进行等额置换。

置换操作流程如下:

  1. 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置换申请表,经内部审批同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自有资金账户
  2. 保荐机构将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对公司的影响及审议程序

克莱特表示,本次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包括相关会议决议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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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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