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持牌放债人 首阶段措施最快8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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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务及库务局公布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咨询总结及具体措施,以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并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相关措施。

咨询总结内列出的第一阶段措施主要涵盖设立低收入人士无抵押个人贷款的「还款占收入比率」上限、禁止放债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咨询人,以及规定放债人须在其借贷广告中加入公司注册处指明的风险提示字句,该等措施将于今年8月实施。

至于第二阶段的措施与「信资通」有关,规定所有从事无抵押个人贷款业务的放债人,须每30天内向「信资通」提供其无抵押个人贷款的个人信贷资料;以及规定无抵押个人贷款总额达5000万元或以上的放债人,以及无抵押个人贷款业务涉及每月收入低于1.2万元的借款人的放债人,须加入「信资通」以取得借款人的个人信贷资讯。相关措施将于明年6月实施。

财库局和公司注册处正草拟修订相关放债人牌照条件及行政指引,并已与司法机构商讨分阶段更新已发出的放债人牌照,以配合措施的实施时间表。

为加强规管放债人,财库局去年6月至8月期间围绕多个要点进行公众咨询,合共收到150份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书。财库局发言人表示,政府决心进一步强化放债人监管,保障市民权益。欣悉社会各界十分支持加强规管放债人,认同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回应者普遍支持政府在咨询文件内提出的主要措施,并就各项措施的具体细节提出宝贵意见。局方将于下月向立法会财政事务委员会简介咨询总结和各项措施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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