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独立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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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两会进行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将就减免政策性费用,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社商合作机制提出建议。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的重大战略部署。”周燕芳表示,“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关键制度安排。”

周燕芳介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规范的发展路径,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经历了起步探索、扩面深化、规范提质三个阶段。历经十年试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覆盖范围稳步扩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截至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已覆盖全国80多个城市,覆盖近3亿人口,年度基金支出约百亿,有效缓解了失能家庭经济与照护双重压力,制度成效逐步显现。

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模式。政府负责政策制定、筹资标准、待遇设定、基金监管和行业规范,牢牢把握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和公益性。商业保险公司依托网点布局、专业技术、风控能力和服务体系,承接组织评估、待遇审核、费用结算、服务监管等具体经办事务,有效弥补了医保部门经办力量不足、基层覆盖不够等现实短板,同时在制度初期对于制度运行中的超额赔付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但商业保险机构在经办过程中面临经营可持续性不足、保本微利原则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对此,周燕芳建议,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成熟经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一是减免政策性费用,切实落实保本微利原则。对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机构实施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保险保障基金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保险机构政策性业务运行成本。

二是参照大病保险实施专项管理,健全独立运行机制。借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管理模式,对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监管,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保险业务严格分离。

三是深化政社协同经办,弥补医保经办力量不足。持续完善政府监管、商业承办、社会参与的承办模式,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优势,承接更多经办管理服务事项,实现管办分离、高效运行。

编辑/王欣宇  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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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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