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控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败诉 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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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3日,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告内容,因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粤0604民初28476号)。

判决结果显示,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偿付借款本金78,941,614.53元、利息3,687,458.39元、罚息213,142.36元及利息复利47,349.82元,并承担律师费80,0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银行对广州市浩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富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在最高债权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佛山市时代天耀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鸿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折价、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诉讼费445,210元由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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