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正是摩納哥境內的交易所、託管機構、資產管理人,以及其他現有 CASP 或金融服務公司必須面對的關鍵議題。本文重點剖析現行 2022 年法律的涵蓋範圍,並探討第 1131 號法案擬議新框架可能如何使許可與監管規則更加接軌 MiCA。此外,也針對相關新變革在實際操作層面,對過渡期合規、AML/CFT 升級、資產保障、多主管機關協同監管、境外業者,以及持續在摩納哥營運帶來的成本與商業模式影響進行解析。
對現有業者而言,最穩妥的摩納哥加密監管過渡策略即是視為一次重新申請許可。
企業必須先將所有業務內容一一對應新框架下分類的服務,明確哪些需事前申請許可、由哪個主管單位負責監管,以及現行法人架構、管理層和合規制度是否符合新標準。
此過程不僅屬行政層面,更直接左右營運體系全局。
舉例說明,某公司自稱為數位資產平台,其實同時涉及託管、撮合、訂單執行、資產管理、資金劃轉、客戶委託等多元業務。在更細分的規範下,每一類活動都應於授權範圍內明確標示。
此原則早已是歐洲加密監管主軸。MiCA 的授權制與特定加密資產服務掛鉤,經由 ESMA 推動的 MiCA 框架已走向服務專屬許可、治理機制與持續監管。
摩納哥也正朝此方向邁進,第 1131 號法案提出的新框架雖待本地法律審核,但其目標在於令數位資產監管同 MiCA 和 FATF 標準一致,而非直接照搬歐盟條例。
各體系關聯至為重要,因摩納哥對 MiCA 與 FATF 的接軌實際屬更高層級監管格局,涵蓋市場合規與金融犯罪管控,決非僅形式調整。
第 1,528 號法案對「數位資產」與「加密資產」兩概念予以定義:數位資產指各類價值、財產或財產權的數位化展現,加密資產則涵蓋數位資產及金融型代幣,範疇更廣。
此雙重定義於過渡階段至為關鍵,因一旦新法實施,原有產品線可能不再全屬舊有監管分類。
舉例來說,某服務商為客戶提供代幣託管、幣幣兌換、投資管理等全流程,且於各環節均有協助。監管機關或會視為多種獨立業務,針對每類要求單獨合規與控制機制。
因此,過渡自查必須以產品線為核心,不單依現行執照。
企業應自問:
此法有利釐清過渡問題,也助於洞察摩納哥加密許可運作邏輯,極適用於數位資產服務企業。老牌業者擁有歷史資質及系統,新創業者則從零起步。
現有服務商最大誤解,乃是認為持有舊有加密執照便可於新規下無限延續營運權。
實際上,過渡機制存在多重設計。主管部門或暫認舊資質,也有可能要求企業於截止日前再申請新的許可,或於符合條件時自動轉換,亦或僅允許持續營運至新申請完成審查為止。
官方釋出過渡方案前,任何臆測皆不成立。
歐洲 MiCA 豁免機制為借鑑: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在各國合法營運者可獲臨時過渡,但 ESMA 明確指出,僅擁有操作權並不等於獲得 MiCA 授權,「臨時期限」不可延續至 2026 年 7 月 1 日後。
此邏輯對摩納哥尤為重要:臨時營運權並非正式許可。
因此,現有企業務必及早準備完整申請資料,不論最終豁免結果如何,「持續營運」極可能需重新審批,不可僅憑歷史記錄。
摩納哥第 1131 號法案下的擬議立法很可能以更嚴謹的MiCA 接軌授權規範取代現有公司基本登記與備案機制。
MiCA 型授權制聚焦掌控權、管理層合規、風險控管、治理體系、專業倫理、客戶保護及審慎保障。歐洲 CASP 僅能依授權範疇及治理要求執行各項業務。
摩納哥企業如需提前布局,建議自查:
多數企業已具備部分體系,挑戰在於能否證明達到新標準、資料完備可查。
以摩納哥整體加密合規體系為參考,專案過渡關鍵在於制度本身能否適配新規,包括日後可能以二級法規細則形式強制施行者。
新授權架構可能採多主管單位協同把關。
CCAF 為摩納哥獨立金融監管機關,類比 MiCA 下歐洲證券及加密資產市場監管網絡。其已規範所有金融活動必須許可,並對資本、公司宗旨、管理組織等重大變更要求事前聯絡報批。
若將加密授權權責進一步納入 CCAF,監管將涵蓋全營運結構,不止技術平台。
技術審查亦可能由金融安全、資訊安全、AML 監管等機構執行。如立法需求,銀行與其他受監管實體亦會納入協調,最終形成多機關協同審核,就像 MiCA 實施後 ESMA 於 2025 年 7 月將 300 家公司納入監管案例。
主管機關雖各有不同立場,但企業需具備統一答覆流程來滿足:「服務運作如何、誰負責、風險所在、如何持續達標、公司如何保障客戶及整體金融體系?」
摩納哥合規改革不可迴避 AML/CFT 層面,監管標準日益嚴格。
FATF 自 2024 年 6 月起將摩納哥列入嚴格監管名單,重點鎖定 AML/CFT 處罰、可疑交易申報、司法效率和資產處置。
即使之後摩納哥有所改善,仍於 2026 年 6 月 19 日 FATF 名單「榜上有名」,本輪改革目標為補齊戰略短板、提升評級,最終脫離 FATF 灰名單。
加密業者必須強化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流程,不能僅視合規為後勤部門。
現有 CASP 應檢視:
凡流程鬆散、治理缺失、後補控制的業者,過渡壓力尤高,尤其歐洲對高風險國家業務往來要求特別嚴謹。
合規健全者須做到「事前設計、事後落實」,而非僅補正歷史缺失。
資產託管最能反映新舊合規架構落差,尤其加密資產託管已明訂必須取得許可。
管理客戶加密資產,企業需證明資產隔離、私鑰管理、帳冊對帳、提幣授權、事件應變、破產/營運中斷處理等機制,以及如託管或錢包系統委託第三方服務商時的外包管理流程。
這些是虛擬資產安全實務要求,而非僅紙面規定。
如交易所同時持有客戶 BTC 且自行管理金庫錢包,監管要點就在於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明確隔離、提幣權限分散、紀錄可即時核對。
Gate Technology Ltd 歐洲授權案例證明:加密資產服務商可依託管、平台管理、幣對法幣/幣對幣兌換、執行、轉帳等功能獲 MiCA 專屬授權。
用戶可透過BTC/USDT 現貨市場直觀了解產品運作模式,合規核心則在於:服務何法人主體、持何許可、內部管控狀況。
摩納哥現有 CASP毋須待最終期限才啟動準備,加密企業應以「過渡規劃」自我要求,積極面對合規監管。
建議流程如下:
提前部署雖成本較高,但可避免在監管期限啟動後被迫「趕工」或「緊急整改」的高風險境況。
外資業者不可預設本地過渡安排等同於本地設點要求,亦不可將自身與取得授權本地公司混為一談。
即便於現行摩納哥金融服務框架下,CCAF 規定未獲許可企業不得對本地私人客戶推廣金融服務或產品,須先符合設點門檻,除特殊狀況方得提供服務。被動及遠端營銷同樣受嚴格限制。
未來加密監管必然延續屬地落地與推廣高標準。
對於利用網站、App、代理或精準廣告接觸客戶的境外平台尤其敏感——即使未設本地辦公據點,只要遠端服務本地客戶,便可能出現合規義務暴露,因「客戶接觸渠道」才真正決定監管屬地。
最嚴峻情境是轉接期極短且不自動認可既有資質。
如此情況,企業僅有三路選擇:截止日之前取得新牌照;僅執行原許可範圍業務;否則即完全停業待新申請獲批。
營運應急方案必須即刻規劃。
客戶溝通、新客戶准入、未結訂單、託管配置與提幣授權均須備妥緊急應變方案。終止合規當日直接下線服務,將產生重大操作與風險控管挑戰。
一旦摩納哥加密合規期限正式發布,將直接橫向衝擊公司及全體營運流程。
嚴格授權制度會大幅增加合規硬性支出。
現有企業或需增加合規人力、聘請法務、進行網路安全審查,徹底改革治理及提升內控彙報標準。中小型平台尤受壓力,因基礎設施為合規「底線」。
歐洲 MiCA 的經驗顯示:全面施行前數千間加密企業於各國註冊,到 2026 年 5 月僅 194 家取得 MiCA 牌照。Gate 歐洲合規體系也是歷史註冊轉型 MiCA CASP 專屬,直到 EU 轉換期結束,充分說明[加密資產市場規範]下[泛歐體系]門檻極高。
摩納哥未必照搬歐盟模式,但大趨勢明確:愈嚴格許可制會將合規標準由「一次註冊」提升至長期高水準營運。
摩納哥由 2022 年舊制過渡至新加密架構,絕非「舊證等於新證」。
現有業者必須逐一比對各項業務與授權邊界,強化治理、AML/CFT、託管及網路防護流程,並為未來更深層監管先行佈局。政策或會設定豁免或補牌窗口,但仍須以正式立法為準。
已在摩納哥穩定營運者,建議及早使自身符合新授權標準,切勿到新法生效時才臨時應付。
摩納哥未來監管路徑更加貼近歐洲 MiCA 與 FATF 概念:責任明確、內控強化、服務邊界透明、經營者責任嚴格。監管轉型將推升企業營運成本,但也迫使所有現有服務商正面回答:貴公司現行業務標準,是否能符合新監管框架的合規要求?
是的。2022 年 7 月 7 日第 1,528 號法案在 Legimonaco 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後續擬議規則可能調整或部分取代。
不可預設自動轉換。豁免、補牌與再授權均取決於最終過渡政策,以國民議會批准為準。
截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官方尚未經立法程序確認替代性管理架構的最終截止時間。請於國民議會審核通過後的法律及細則正式公佈前,勿將任何非官方時間視為強制節點。
自 2024 年 6 月起 FATF 將摩納哥納入強化監管名單,2026 年 6 月持續執行。FATF 行動計劃著重提升摩納哥 AML/CFT 執行力,因此金融犯罪防控成加密監管改革核心。
視最終立法及業務內容而定。CCAF 已監管摩納哥金融業,所有重大業務與實質性變動均需事前報批。授予投資及數位資產業務,並可持續現場監管與執法。
不必然。摩納哥非歐盟成員國,適用本地法規。歐盟 MiCA 框架在授權、治理、資產保障與合規標準層面非常具參考價值,但摩納哥僅能以本地立法對接數位資產服務商與非銀行機構,無法直接套用歐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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