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賣出看跌期權時設定的履約價:


大約比當前價格低10%。
但前提是公司已經低於內在價值。
想想這樣做的意義:
股票已經很便宜。
然後我再給自己一個10%的緩衝空間。
接著我選擇兩年期限,讓每股盈餘有時間成長。
然後我再收取權利金。
要我虧損,一家我認為被低估的公司必須再跌10%以上,並且持續兩年...
在安全邊際之上再加安全邊際。
這就是你擊敗市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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