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的一位同事字面上乞求我幫她輪班(14小時),作為回報,她會幫我輪一次班(這在輪班工作中很常見)。我不介意,因為我無論如何都已經拿到她班次的薪水了。


但幾個星期後,我請她幫我輪星期日早上的班,以便我能參加朋友在星期六晚上的派對,她也答應了,然後就在星期日班前10分鐘,她傳訊息告訴我說她不能幫我,因為她的朋友臨時邀請她出去,她宿醉了?????
我告訴她這是不可接受的,她卻說我不在乎,因為那是我的班,所以不是她的問題。
她很幸運這只是短信,否則我早就把她的臉撞到牆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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