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上週告訴我,賣出有擔保的看跌期權“太過危險”。


所以我問他他改做什麼。
他:日內交易。買週期性看漲期權。持有直到財報,祈禱股價上漲。
讓我搞清楚...
我:我在一家優秀公司的股價低於內在價值、每股盈利增長良好、距到期日一年、行使價比現價低10%的情況下賣出看跌期權,並獲得現金。
他:賭股票在接下來的3天內會怎麼走,反覆賭。
而且我居然是那個“危險”的?
讓我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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