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與金管局發布聯合諮詢總結,擬修訂《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結算及備存紀錄責任和中央對手方的指定)規則》,將場外衍生工具強制結算責任的計算期間標準化。根據建議,自 2027 年 3 月 1 日起,每年固定採用兩個計算期間(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以簡化現行需定期修訂計算期間清單的做法,提高市場參與者規劃和合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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