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署理局長陳浩濂於 6 月 1 日表示,繼推行交易平台發牌及穩定幣監管制度後,下一步將全面推進虛擬資產交易、托管、諮詢及管理服務的監管,以貫通整個生態圈。 拟議制度規定除獲豁免外,任何在港從事相關業務者均須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 其中,交易、諮詢及管理業務範圍與現行《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第 1、4、9 類受規管活動基本一致,托管服務則聚焦於私鑰保管風險。為確保監管清晰,香港不打算提供“被當作已獲發牌”的過渡安排,但會留出業務調整時間,目標於今年(2026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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