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這塊以前很多人走捷徑,現在細則出來了,虛假材料、賄賂手段直接上罰款+資產處置,不是鬧著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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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對外投資新規: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
國務院發布的《對外投資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境外投資核準備案手續、或以虛假材料申請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投資額1‰–5‰的罰款;拒不改正者,停止投資活動、限期處置股份/資產,罰款升至5‰–10‰;直接負責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罰款2萬–5萬元。以賄賂、欺騙等獲得核準備案者,將撤銷核準備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5‰罰款;已投資者停止投資活動、限期處分股份/資產,罰款5‰–10‰,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萬–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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