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OSCO 的加密標準為 加密和數位資產市場 建立了全球證券監管的共同基線。作為全球證券市場準則的制定機構,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 (IOSCO) 於 2023 年對集中式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ASPs) 最終確定了 18 項政策建議,目的在保護投資者、維護市場完整性,並力求使監管結果與傳統金融市場相當。
IOSCO 於 2023-11-16 發布了針對 加密和數位資產市場 的 18 項建議,涵蓋六大核心領域。
框架採用 「同類活動、同類風險、同類監管/監管結果」 原則,強調以功能與風險為導向,而非單純追求全球統一法規。
重點聚焦利益衝突、市場操縱、內線交易、詐欺、託管與客戶資產保護、技術與營運風險、以及零售與跨境風險治理。
IOSCO 在 2025-10-16 的主題審查顯示整體進展明顯,但各成員司法轄區的落實仍不完整且存在不均衡。
面對新興商業模式,IOSCO 鼓勵強化資訊共享、跨境協作、執法行動與能力建設,以應對演進中的風險。
在其 2023 年《加密和數位資產市場政策建議》 中,IOSCO 對集中式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ASPs) 採取了以監管結果為導向的監管框架:
| 六個關鍵領域 | 監管重點 |
|---|---|
| 利益衝突 | 針對同一 CASP 同時兼營交易、託管、經紀等業務時的縱向整合與利益衝突,要求適當治理與隔離措施。 |
| 市場完整性 | 建置防範市場操縱、內線交易及詐欺的監測與偵測機制,強化可疑交易識別能力。 |
| 託管 | 提升客戶資產隔離與保護標準,強化託管治理與透明度。 |
| 跨境風險 | 強化監管合作與資訊共享機制,縮減監管套利空間。 |
| 營運風險 | 要求提高技術彈性、網路安全與系統可用性,以管理關聯技術風險。 |
| 零售分銷 | 規範散戶接觸、適當性評估、資訊揭露與行銷行為監督。 |
這些建議同時支持程序性上架標準、對交易歷史的存取權,以及用於偵測不當行為的技術與作業流程。其目的是補強而非取代各國既有的證券監管架構,與 IOSCO 目標 及既有標準並行運作。
政策建議強調應以經濟功能和風險情況為判斷依據,而非僅憑標籤。若加密資產、交易所或 CASP 的實質功能與受監管的證券市場活動相當,且承擔相同風險,應採取相當的防護與監管措施。
此方法有助於銜接傳統金融與數位資產生態,並允許各司法轄區在其法律框架內制定具體且實質的規範。該原則也適用於基於智能合約或鏈下基礎設施所提供的 加密和數位 服務。
此外,IOSCO 針對 去中心化金融 提出專門建議;金融穩定委員會則側重金融穩定風險與 全球穩定幣安排,兩者在不同面向互補。國際標準制定機構間的協作亦影響更廣泛的 全球虛擬資產監管格局。
維護市場完整性是 IOSCO 加密監管的核心。監管機構需聚焦市場操縱、內線交易與詐欺等風險,特別是在兼具多重市場職能的縱向整合實體中,應強化利益衝突管理與監督。
託管標準強調客戶資產的安全與隔離。針對零售端的規範則要求適當性評估與誠信行銷;營運層面則涵蓋網路安全、技術韌性與系統可靠性。各司法轄區可能另對金融基準、交易所及其他市場基礎設施施加補充監管要求。
由於加密市場高度跨境化,監管協調與資訊共享不可或缺。IOSCO 鼓勵成員在監管協作、資訊交換與執法方面加強合作,以堵塞不同 加密資產監管制度 之間的縫隙,減少監管套利風險。
IOSCO 在其 2025 年主題審查 中指出,雖然整體已取得重要進展,但在推動一致性、強化執法及促進跨境合作方面仍面臨挑戰,並建議透過能力建設與知識共享來支持監管機構應對新興活動與商業模式。
這 18 項建議於 2023-11-16 最終確定。IOSCO 於 2025-10-16 發布的最終評估報告涵蓋 20 個司法轄區,指出在治理、利益衝突防控、打擊詐欺與市場濫用、託管安排、零售保護、資訊揭露與跨境合作等面向已有明顯進展,但仍需提升一致性並加強執法。
該審查與金融穩定委員會在加密資產活動與全球穩定幣議題上的工作相互補充。此分工亦呼應更廣泛的 IMF 與加密監管框架 努力,全球性機構在金融穩定、監管框架與跨境風險議題上協同推動。
IOSCO 的加密標準並非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法規手冊,而是為希望在加密與傳統金融市場間就可比風險達成 相同監管結果 的監管機構提供共同基線。最終成效將取決於各司法轄區的採納與落實情況。
IOSCO 於 2023 年確定了 18 項建議,分屬六大關鍵領域,涵蓋利益衝突、市場濫用、託管、跨境合作、營運風險與零售分銷。
不是。IOSCO 制定國際政策建議與證券市場標準;具體採納與執法由各國或各地區的監管機構負責。
審查指出,儘管已取得實質性進展,但在一致性、執法力度、監管套利與跨境合作等方面仍存在缺口;該結論旨在支援 IOSCO 後續的評估與落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