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干佛山綠地工程⚠️


是以勞動股東名義簽署所有合同,股東之間沒有合同,但項目後面轉包給他人。經過幾年打官司,最終從廣州建築國企拿回款項,項目共純利潤300萬元。
3個股東:
一個出了100萬元(已回本金+10萬利) 、
我出了50萬元(已回13萬) 、
一個勞動出資(已獲利被獨吞290萬) 、
勞動股東是否屬於非法佔用呢?目前:官司案件正在進行中。
人在利益的面前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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