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拜虛擬資產監管體系全解:從RWA定義到合規路徑## 核心監管機構與框架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和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是迪拜虛擬資產領域的兩大主要監管機構。VARA於2022年3月成立,負責監管迪拜加密貨幣相關法律,並與阿聯酋中央銀行等機構合作制定相關政策。DFSA則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監管機構,其加密代幣制度於2022年11月生效。VARA的監管框架包括法律法規、規則手冊、指導和相關檔案。DFSA的框架則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代幣化、加密代幣等。## VARA對資產錨定虛擬資產(ARVA)的具體要求### 1. 發行前審批- ARVA發行屬於最高監管類別,發行人必須獲得VARA的許可證。- 每項ARVA發行前都需獲得VARA的批準。- 儲備資產必須足額持有,由持牌托管人保管,且不得再質押或設置產權負擔。### 2. 信息披露- 發行前必須發布白皮書,包括通用披露內容和RWA額外披露要求。- 持續披露要求包括每月公開流通ARVA的數量和價值,以及儲備資產的價值和構成。### 3. 資本要求VASP應保持實收資本不低於250萬迪拉姆或儲備資產過去24個月平均市值的2%,取較高者。### 4. 所有權轉移若ARVA代表RWA直接所有權,發行人需確保所有權合法設立,並在代幣轉移時同步轉移RWA所有權。### 5. 贖回機制必須允許持有者以迪拉姆或白皮書中披露的其他形式等值贖回,且在合理時限內處理贖回請求。### 6. 審計與報告- 每6個月對流通中的ARVA及儲備資產進行獨立審計。- 高級管理層需向VARA提交審計準確性證明。### 7. 多重規則遵守發行人還需遵守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技術與信息、市場行爲等四部核心規則手冊的要求。## DFSA代幣化監管沙盒DFSA於2025年3月發布《代幣化監管沙盒指南》,爲RWA代幣化提供了明確的合規路徑。參與流程分爲兩個階段:1. 提交意向書:企業需從事代幣化業務,排除加密貨幣和穩定幣。現有DFSA持牌機構可拓展業務。2. 創新測試許可(ITL Tokenisation Cohort):需獲得DFSA許可證,完成授權流程後才能加入該計劃。## 迪拜房地產RWA案例迪拜已有多個房地產RWA項目落地,涉及多種代幣化模式和監管機構。這些案例展示了迪拜在RWA領域的創新和監管靈活性。
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全景:VARA與DFSA框架解析及RWA合規路徑
迪拜虛擬資產監管體系全解:從RWA定義到合規路徑
核心監管機構與框架
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和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是迪拜虛擬資產領域的兩大主要監管機構。
VARA於2022年3月成立,負責監管迪拜加密貨幣相關法律,並與阿聯酋中央銀行等機構合作制定相關政策。DFSA則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監管機構,其加密代幣制度於2022年11月生效。
VARA的監管框架包括法律法規、規則手冊、指導和相關檔案。DFSA的框架則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代幣化、加密代幣等。
VARA對資產錨定虛擬資產(ARVA)的具體要求
1. 發行前審批
2. 信息披露
3. 資本要求
VASP應保持實收資本不低於250萬迪拉姆或儲備資產過去24個月平均市值的2%,取較高者。
4. 所有權轉移
若ARVA代表RWA直接所有權,發行人需確保所有權合法設立,並在代幣轉移時同步轉移RWA所有權。
5. 贖回機制
必須允許持有者以迪拉姆或白皮書中披露的其他形式等值贖回,且在合理時限內處理贖回請求。
6. 審計與報告
7. 多重規則遵守
發行人還需遵守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技術與信息、市場行爲等四部核心規則手冊的要求。
DFSA代幣化監管沙盒
DFSA於2025年3月發布《代幣化監管沙盒指南》,爲RWA代幣化提供了明確的合規路徑。參與流程分爲兩個階段:
提交意向書:企業需從事代幣化業務,排除加密貨幣和穩定幣。現有DFSA持牌機構可拓展業務。
創新測試許可(ITL Tokenisation Cohort):需獲得DFSA許可證,完成授權流程後才能加入該計劃。
迪拜房地產RWA案例
迪拜已有多個房地產RWA項目落地,涉及多種代幣化模式和監管機構。這些案例展示了迪拜在RWA領域的創新和監管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