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通常與 CLARITY 法案相關,旨在建立聯邦監管架構,將數位資產的監管職責劃分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該法案對投資者、加密貨幣企業、開發者、銀行及金融機構都相當重要,因為其可能重新定義資產分類、交易所註冊和消費者保護要求。
CLARITY 法案是尚待審議的立法,並非聯邦法律。眾議院已於 2025 年通過 H.R. 3633,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於 2026 年 05 月 14 日以 15–9 的表決結果推進了修訂版本。
2026 年 09 月 15 日,參議院未能以 49–50 的表決結果通過該法案動議所需的結束辯論程序,導致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立法陷入停滯,但未來仍可重新審議。
擬議監管架構將保留 SEC 對證券和投資契約交易的監管權限,同時擴大 CFTC 對數位大宗商品及相關現貨市場中介機構的監管範圍。
支持者認為,更明確的規則可能降低監管不確定性和合規成本;批評者則認為,部分豁免可能削弱現有的投資者保護、道德規範和金融體系保障。
GENIUS 法案是獨立的穩定幣立法。該法案於 2025 年 07 月 18 日正式成為法律,而非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並為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方建立聯邦規則。
CLARITY 法案目前仍在國會審議中。眾議院通過該法案後,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於 2026 年 05 月通過了其版本。隨後,參議院於 09 月 15 日舉行程序性表決,但未能取得推進審議所需的 60 票。
表決未通過並不代表該法案永久失敗。參議員 Thom Tillis 在程序性表決中投票反對結束辯論程序,並提出重新審議動議,因此參議院未來仍可能重新審議該法案。
這是對先前CLARITY 法案及 SEC 與 CFTC 管轄權相關描述的重要更新,後者記錄的是參議院全體表決前的立法進展。
該法案旨在透過更明確的法定類別和註冊途徑,取代目前重疊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
| 領域 | 擬議的主要監管機構 |
|---|---|
| 證券和投資契約交易 | SEC |
| 數位大宗商品和符合條件的現貨市場 | CFTC |
| 加密貨幣交易所和中介機構 | 根據具體業務活動,由 SEC、CFTC 或兩者共同監管 |
| 獲准的支付穩定幣 | 主要依據獨立的 GENIUS 法案架構進行監管 |
| 詐欺和市場操縱 | 根據資產和交易類型分配執法權限 |
根據眾議院架構,數位商品通常是指價值與其區塊鏈網路的運作和使用相關聯的加密資產。證券、衍生品和獲准的支付穩定幣不在該定義範圍內。不過,數位商品仍可能透過投資契約出售;在這種情況下,證券法可能適用於相關交易。與 CFTC 相比,SEC 在零售市場方面擁有更多經驗。
這項劃分是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爭議的核心,因為其可能擴大 CFTC 對數位大宗商品現貨市場的監管權限,同時限縮 SEC 對基礎加密資產適用監管的情形。
SEC 和 CFTC 已開始朝向協調一致的代幣分類體系邁進。兩家機構於 2026 年 03 月發布的解釋文件介紹了數位商品、數位收藏品、數位工具、穩定幣和數位證券等類別。
擬議的市場結構立法將為處理受監管數位資產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經紀商、交易商及其他中介機構建立註冊和合規途徑。
該架構涵蓋資訊揭露、客戶資產、市場操縱、利益衝突、反詐欺規則和非法金融活動管控。明確的法定定義可能讓開發者和企業在判斷融資、交易或其他交易是否屬於證券或大宗商品監管範圍時,更具確定性。
SEC 主席 Paul Atkins 認為,即使該機構正在制定自身監管規則,國會立法對於建立持久有效的加密貨幣規則仍然十分重要。2026 年 08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在機構制定規則的同時,市場結構立法仍然不可或缺。
投資者保護是該法案爭議最激烈的部分之一。
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多數派認為,該立法增加了消費者保護措施、執法工具,以及防範詐欺和非法金融活動的保障。委員會少數派工作人員則認為,目前的架構可能創設證券法豁免,並帶來影響投資者保護、國家安全和道德規範條款的金融風險及監管缺口。
這些是相互競爭的政策評估,並非已確定的事實。2026 年 09 月的談判加入了修訂後的道德規範條款及其他修正案,但該措施仍未取得足夠的參議院票數以推進審議。
DeFi 也是爭論的一部分,因為立法者必須確定,去中心化軟體開發者、協議或自託管交易在何種情況下應觸發中介機構註冊或其他監管義務。
GENIUS 法案針對支付穩定幣,而 CLARITY 法案則更廣泛地聚焦於加密貨幣市場結構。
GENIUS 法案於 2025 年 07 月 18 日正式成為聯邦法律,並為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方建立相關規則。此後,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提出了申請程序和審慎要求,涵蓋符合條件的發行方及受保存款機構的儲備金、贖回、資本、託管和風險管理。
這表示,即使更廣泛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立法仍未解決,支付穩定幣已擁有獨立的聯邦監管架構。
監管分類可能影響特定加密資產或服務能否在某一司法管轄區提供,以及適用哪些合規要求。評估現貨市場活動的用戶可以透過 Gate Markets 查看目前市場資訊,並在進行交易前了解適用的地區限制、資產揭露要求和當地規則。
市場准入並不能決定某項加密資產根據美國法律是否被歸類為證券、數位商品或其他受監管工具。
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旨在為數位資產、加密貨幣交易所和中介機構建立更明確的 SEC 與 CFTC 規則,但 CLARITY 法案尚未成為法律。其於 2026 年 09 月 15 日舉行的參議院程序性表決以 49–50 未獲通過,因此仍需國會採取進一步行動。與此同時,SEC 和 CFTC 的規則制定工作,以及已經生效的 GENIUS 法案,仍持續形塑美國加密貨幣監管架構。
沒有。眾議院已通過 CLARITY 法案,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也於 2026 年 05 月推進了該法案,但參議院在 2026 年 09 月 15 日舉行的結束辯論程序表決中以 49–50 未獲通過,因此未能推進該法案。
是。擬議立法將顯著擴大 CFTC 在監管符合條件的數位大宗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平台及相關中介機構方面的作用,同時保留 SEC 對證券和投資契約交易的管轄權。
不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繼續監管證券、證券交易以及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契約。政治爭議在於,證券監管權限應在哪些範圍內終止,以及 CFTC 對數位商品的監管權限應從何處開始。
不會。目前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立法不會合併 SEC 和 CFTC。合併兩家監管機構的提案屬於另一項獨立的政策構想。CLARITY 架構則試圖劃分雙方職責,並要求監管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