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 本案为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根据上述《裁决书》,欧阳宣、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连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等合计3027.54万元;公司应向欧阳宣支付律师费15万元。 因上述案件尚未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美盈森:受理訴訟通知書を受領
本案为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根据上述《裁决书》,欧阳宣、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连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等合计3027.54万元;公司应向欧阳宣支付律师费15万元。
因上述案件尚未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