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长沙新威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04.81万股,占1.64%;董事刘孟梅及高管刘影、邓英琬、冯春发拟自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集中竞价分别减持不超75750股、65025股、61300股、25650股,比例分别为0.1185%、0.1017%、0.0959%、0.0401%。
新威凌:株主長沙新威凌および複数の幹部が株式の一部を売却予定
新威凌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长沙新威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04.81万股,占1.64%;董事刘孟梅及高管刘影、邓英琬、冯春发拟自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集中竞价分别减持不超75750股、65025股、61300股、25650股,比例分别为0.1185%、0.1017%、0.0959%、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