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加密貨幣變成政治議題。
它本來就不應該。
擁有你的資產、自己保管它們、直接把價值傳給另一個人,以及在開放網路上進行建置,不應該取決於當權的是哪一個黨。
在最好的情況下,加密貨幣給了一般人另一種選擇:
自我託管。直接結算。開放網路。
一套金融體系,參與不應只留給那些有正確人脈、許可或中介關係的人。
而在有人扭曲這些話之前,支持加密貨幣並不等於支持詐騙、洗錢,或某種無法無天的賭場。
起訴詐欺。追查罪犯。保護消費者。制定清楚的規則。
但不要再用壞人作為藉口,把每一位持有人、建置者與使用者都當成同一種人看待。
這就是為什麼「CLARITY」之爭如此重要。
這項法案不必凌駕於批評之上。討論細節。強化消費者保護。堵上真正的漏洞。讓最終法律變得更好。
但經過多年不確定性,國會不能再繼續把整個美國產業晾在半空中,還假裝什麼都不做才算負責。
我不屬於任何政黨。
我的票不會因為名字旁邊那個字母就自動變成紅或藍,而任何政治人物也無權因為名字旁的那個標記而理所當然地得到我的支持。
我投票給那些保護我在乎的權利與自由的人。
加密貨幣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你支持清楚的規則、自我託管、開放創新,以及一般人有權在這個經濟體中參與,我會聽你的。
如果你想扼殺它、把合法的建置者趕走,或繼續把它當作政治宣傳的拳靶,你拿不到我的票。
就這麼簡單。
而我也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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