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沃爾茲寧可赦免一名兒童性侵犯,也不願讓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將他驅逐出境。我本以為他已經夠低劣了,沒想到還能更低。
Tou Lue Vang 性虐待一名10歲女童長達兩年,給她10美元要求她閉嘴。當警方訊問時,他說與年僅12歲的女孩結婚和發生性關係是「文化習俗」,而且那女孩跟他一樣有罪。
他對一級性犯罪行為認罪,卻不知怎麼避開了監禁(看來犯罪是免費的),而且他是一名非法移民,身上還背著20年的驅逐令。
我不明白一個被判有罪的兒童強姦犯怎麼能在這個國家待那麼久。
然後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終於採取行動執行驅逐。在他被遣返航班的前一週,由州長蒂姆·沃爾茲、檢察長基思·埃里森和首席大法官娜塔莉·哈德森組成的赦免小組一致投票決定撤銷他的定罪。
沒有定罪,就沒有驅逐他的理由。他留下來了。
搞清楚:你們正在給罪犯更多犯罪的權利。你們不是在保護選民。
當一個州的領導人出面阻擋奉命遣返已定罪罪犯的執法人員時,就沒有法治可言。
當一個兒童強姦犯的記錄被一筆勾銷,而執行法院命令的探員卻因為出勤被抹黑成納粹時,就沒有正義可言。
這不是單一事件。五週前,同一批人赦免了Jai Vang,他因持槍搶劫一家商店而被定罪。
沃爾茲甚至等不及下一次會議。他召開特別會議,趕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把他帶走之前,強行通過赦免。
這就是這些人的真面目。
他們把一套原本用來保護公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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