НБУ能成為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機構,這對行業意味著什麼?與律師一起分析 - INCRYPTED

在烏克蘭加密貨幣監管的漫長曆史中,國家銀行成為了關鍵角色的有力競爭者。最近,烏克蘭最高拉達金融、稅收和海關政策委員會主席丹尼爾·蓋特曼採訪中表示,該委員會參與制定加密資產立法的工作組將提議國家銀行作為加密市場的監管機構。議員亞羅斯拉夫·捷列茲尼亞克在與Incrypted的對話中確認,國家銀行是目前被視為行業監管機構的“最有可能的選擇”。

不能說國家銀行是加密貨幣監管歷史上的新玩家。例如,在此前通過的《虛擬資產法》中,國家銀行已經作為監管機構出現,但負責由貨幣資產支持的數字資產。

負責監督加密貨幣行業的主要機構是國家證券與期貨市場委員會(國家證監會)。然而,據蓋特曼採夫和捷列茲納克認為,後者“既沒有監管市場的能力,也沒有出現這種能力的前景”。

迄今為止,關於行業主要監管機構的主要討論一直集中在委員會和信息與通信部,該部門提出了有關加密貨幣及其稅收的替代性法案。

同時,國家銀行與國家金融監管部門一直積極參與烏克蘭加密貨幣立法的談判。特別是,他們正在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合作,共同制定相關規範。

中央銀行能否成為加密貨幣的監管機構,如果烏克蘭國家銀行真的成為虛擬資產主要監管機構,對行業可能意味著什麼?Incrypted編輯部與律師一起進行了解。

世界背景

文本是空的 選擇主要監管機構取決於對虛擬資產法律概念的看法,Arzinger法律公司的首席律師Andrey Tischenko指出。

在美國,基本監管機構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其烏克蘭對應機構是國家證券與股票市場委員會(НКЦБФР)。在加里·赫斯勒(Гэри Хенслера)的領導下,美國SEC以其對行業的相當嚴格態度和將加密貨幣視為特定證券形式而聞名。

“然而,時間和多次的法律訴訟,SEC的敗訴**表明這種方法並不正確,因為虛擬資產—— *不僅僅是證券,儘管在某些方面在其個別功能上有時與證券非常相似。” — Тищенко指出。

在歐盟中,加密資產的主要監管條款在MiCA條例中得到規定。成員國可以指定國家監管機構,而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和證券和市場監督管理局(ESMA)則承擔技術和監管角色,正如Juscutum的技術和投資實踐負責人Petr Bilik在與Incrypted的交談中指出的那樣。

值得提醒的是,正是因為需要將烏克蘭的加密資產監管與MiCA同步,考慮到烏克蘭作為歐盟候選國的地位,已經通過的《虛擬資產法》被決定重寫。國家銀行也強調了這一必要性。

然而,完全將歐洲的規範落實到烏克蘭的加密貨幣市場立法中的必要性引發了嚴重的討論。特別是,大多數被Incrypted採訪的業務代表都堅信,不需要完全複製MiCA,重要的是要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

EBA和ESMA在歐盟可以像烏克蘭的NBU和NCCBFR一樣提出特定的監管建議並監督其執行,安德烈·蒂申科說。

在此過程中,例如,ESMA的角色擴展到監督成員國在MiCA應用中的實施,以確保對法規的一致解釋。而國家當局在實施歐盟指令時仍保持自治,根據本地情況將其轉化為國內法律,他指出。

然而,在歐盟國家範圍內,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主要由金融監管機構負責,如德國的BaFin,法國的AMF,芬蘭的FIN-FSA,奧地利的FMA,比利時的FSMA,丹麥的DFSA,愛爾蘭的CBI等。 請輸入要翻譯的文本。 非歐洲的經驗也值得關注。特別是:

  • **英國:**金融管理局(FCA)監管加密貨幣行業中的AML/CFT標準遵守;
  • 瑞士: 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確保投資者保護和市場穩定性;
  • 直布羅陀: 金融服務委員會(GFSC)授權使用分佈式賬本技術(DLT)的公司;
  • **新加坡:**貨幣管理局(MAS)正在制定涵蓋AML、CFT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定。

此外,律師指出,還存在一些專門負責加密貨幣市場監管的專門機構的情況,例如日本的數字資產委員會。

值得一提的是,在與Incrypted的對話中,國會議員亞羅斯拉夫·捷列茲納克表示,除了國家銀行和委員會之外,第三種監管者選擇是專門為虛擬資產而設立的新監管機構。

НБУ和加密貨幣

與幾乎所有中央銀行一樣,烏克蘭國家銀行對加密資產並不情有獨鍾。國家銀行代表多次排除了加密貨幣作為支付工具的可能性,監管機構負責人安德烈·皮什尼表示,虛擬資產市場“主要為今天的黑市提供服務”。

他還強調,在對P2P轉賬設置限制的情況下,"不良分子"將更積極地使用加密資產。有關限制措施的實施以及加密社區對此舉的反應,Incrypted編輯部在另一篇文章中有詳細報道: 請輸入要翻譯的文本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自2023年3月初以來,由於烏克蘭國家銀行的限制,為了打擊非法賭博,加密貨幣交易所與格里夫納銀行卡之間的直接法定貨幣通道已經暫停。截至2024年底,這些通道仍未恢復。

此外,國家銀行還阻止了烏克蘭流行的monobank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項目的啟動。該銀行的聯合創始人Oleg Gorokhovskiy表示,該公司早就準備好了比特幣卡項目,但沒有獲得烏克蘭國家銀行的批准。

烏克蘭的法律專家指出,國家銀行的主要任務之一是通過確定和實施貨幣信貸政策來確保國家的金融穩定。 為此,烏克蘭國家銀行擁有相當廣泛的權力,涉及的不僅僅是對烏克蘭銀行業活動的監管,還包括金融和支付服務領域的活動。

正如我們之前提到的那樣,烏克蘭國家銀行(НБУ)確實在早前通過的《虛擬資產法》和在烏克蘭議會提出的新法案中被提及,作為加密行業的監管機構之一。

然而,最近一些限制了國家銀行在這一領域的監管範圍。根據MiCA法規,它被定義為處理電子貨幣和與資產掛鉤的代幣的機構,類似於歐盟的分類法,彼得·比利克說。

這似乎是合乎邏輯的 - 因此,國家銀行已經開發了電子格里夫納項目很長時間了。

然而,目前,NBU沒有正式的權力來授權發行代幣或監管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服務,Bilyk強調。但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中央銀行也完全可以承擔起虛擬資產領域的監管者角色,該領域通常與準貨幣或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與DeFi、加密借貸、鎖倉(在存款功能上非常接近)以及加密支付、兌換等領域緊密相關。”- 來自Arzinger的安德烈·蒂申科

然而,重要的是要理解,數字資產的運作和監管領域非常廣泛,不僅涉及貨幣和支付關係,還涵蓋許多與上述內容無直接關聯的其他活動,專家強調。

例如,這些可能包括對中心化和去中心化交易所的監管,對實際資產(RWA)進行代幣化,不可替代代幣(NFT),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去中心化應用程序(dApps),以及與中央銀行的功能無直接關係的人工智能和遊戲領域的各種技術項目。

正因為如此,在先前通過的法案中,國家虛擬貨幣與區塊鏈金融監管局被確定為另一個監管機構,該機構應涵蓋所有不屬於國家銀行的其他領域,Tishchenko指出。這是因為虛擬資產與證券交易、衍生品、交易所、投資基金和公司的監管領域存在相對接近,該律師指出。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明確地說,除了烏克蘭國家銀行外,還應確定另一個監管機構,該機構能夠全面覆蓋其他領域».

未輸入文本 根據Arzinger的管理律師的說法,積極倡導在烏克蘭引入加密貨幣合法流通的數字發展部可以成為這樣的替代方案,“對這個市場的法律監管提出了相當合理和相關的建議”。此外,季先科指出,後者與經濟的技術和創新部門直接相關,可以徹底理解這一特定法律監管對象的技術特徵。

這對市場和用戶意味著什麼?

未輸入文本 烏克蘭金融監管局被指定為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機構,有助於增加投資者的信任、保護消費者權益並促進烏克蘭融入全球金融體系,Juscutum指出。然而,也存在風險: 缺少源語言文本

  • 過度的監管可能限制技術發展;
  • 烏克蘭國家銀行的政策已經對虛擬資產造成了交易限制的障礙; *即使是像Fondy這樣的最大金融機構也面臨著獲取或保留許可證的困難;
  • 穩定幣可以被視為對貨幣政策、國家貨幣穩定性和金融體系的威脅,專家們指出。

與監管機構持續不確定性只表明當局沒有最終清晰形成的單一形象,即誰應該監管該領域,也沒有如何監管它的清晰形象,Arzinger表示。

這反過來妨礙了儘快制定與其他國家進行質量競爭的虛擬資產方面的有效立法。 請輸入要翻譯的文本。 Петр Билык還指出,有效的監管需要在控制和發展之間保持平衡。

總的來說,誰來監管這個領域並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監管,更重要的是何時監管?正如我們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中看到的那樣,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來確定基本監管機構,因此其中任何一個都可能是可接受的。然而,這並不保證它不會在一段時間後發生變化或被消除。」安德烈·蒂申科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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