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強制勞動稅」取代全球關稅,適用於 60 個經濟體


🔴自 7/24 起,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對 60 個經濟體追加徵收 10% 或 12,5% 的關稅,正好對應「全球 10% 關稅」依據第 122 條款的措施在期限屆滿後失效。涵蓋 99,4% 的美國進口。第 122 條是川普在今年 2 月因美國最高法院駁回 IEEPA 關稅後,改採的替代措施。
🔴四組稅率:
- 10% 單一稅率:17 個經濟體,包括英國、印度、加拿大、墨西哥、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
- 10% 抵免 MFN:歐盟、台灣
- 12,5% 抵免 MFN:日本、南韓、瑞士
- 12,5% 單一稅率:其餘 38 個經濟體,包括越南、中國、巴西、俄羅斯、泰國、澳洲
豁免範圍非常廣,包含已適用第 232 條的商品、民用飛機、具專利的藥品、能源、漁產品、戰略性礦產、以及依 USMCA 的加拿大與墨西哥商品。
-> 關稅基準幾乎維持不變:平均關稅僅從 11,0% 微升至 11,2%;第 301 層級則從 1,6 上升到 4,4 個百分點,剛好用來抵消第 122 條留下的缺口。
🔴單就越南而言:
- 12,5% 直到約觸及 37% 的對美出口總額(豁免後)
- 2026/292 號政令(292/2026/NĐ-CP)禁止進口強制勞動商品,於 7/22 發布,距離加稅時間點僅兩天。
- 仍有兩項尚未結案的第 301 調查:涉及智慧財產權與產能過剩
- 服飾紡織品稅率為 0% 的配額僅限於孟加拉、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
-> 「美國對 60 國施加新關稅」這則消息只有 0,2 點的宏觀 delta。最重要的並非關稅水準,而是法規的可持續性。第 122 條有期限 150 天,第 301 則沒有,而且已在上個任期的訴訟中挺過來。關稅基準根本沒有改變,只是換個名字,沒有多出任何一條標題來宣告加稅。
查看原文
post-image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回覆
  • 轉發
  • 分享
回覆
請輸入回覆內容
請輸入回覆內容
暫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