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可為公共目的徵收私人財產,無需業主同意,但須依法進行並給予公平補償。法院強調,補償金必須反映土地的市場價值、未來潛力,以及因延遲造成的通貨膨脹相關增值,而非僅以官方核定價格為準。法院指出,財產所有者應獲得充分且公正的補償,並將此原則描述為「金換金,而非銅換金」。這項裁決是在駁回開伯爾-普什圖省政府就斯瓦比土地補償案提出的上訴時作出的,維持了有利於受影響地主的判決。

查看原文
post-image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回覆
  • 轉發
  • 分享
回覆
請輸入回覆內容
請輸入回覆內容
暫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