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投資者:我通常在獲利25-30%時就賣出。鎖住利潤。


我:連你最棒的公司也這樣?
散戶投資者:尤其是那些。不想太貪心。
我:所以你賣掉你的贏家……那些真正撐起你投資組合的頂尖公司?
散戶投資者:我的意思是,沒賣掉就不算真正獲利,對吧?
我:然後在你賣出後它又翻了三倍,你還要為賣出繳稅,然後你手握現金,煩惱下一步該買什麼。
散戶投資者:……我真的做過這種事。
我:我從來不會為了賣而賣掉我的贏家……我通常持有它們好幾年,並透過賣出投資組合擔保賣權來獲取收益,一股都不賣。
別為了「鎖住利潤」賣掉你最棒的公司……
剪掉你的贏家,到頭來你只會抱著一群輸家。
記住,修剪雜草,澆灌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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