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想勾結詐團騙12億!主嫌施啟仁2千萬交保,檢方求重判25年

幣想科技涉協助詐團洗錢,受害逾千人,遭詐 12.75 億元。主嫌遭求刑 25 年,獲裁定 2,000 萬元交保並科技監控。

幣想科技涉協助詐團洗錢,受害人數突破 1,500 人

根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幣想科技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案件,去年依加重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施姓主嫌等 14 人。檢警調查發現,該集團自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涉嫌協助詐騙集團進行資金轉移與洗錢作業,受害人數達 1,539 人,遭詐金額約新台幣 12.75 億元,相關洗錢金流更超過 23 億元。

起訴內容指出,幣想科技對外宣稱具備合法虛擬資產業者身分,並透過遍布全台的加盟據點提供泰達幣(USDT)買賣服務。詐騙集團則引導被害人攜帶現金至門市購買 $USDT,再將資產轉入指定錢包地址,透過多層轉帳方式切斷金流與幣流關聯,增加執法機關追查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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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建請重判 25 年,法院認定涉案情節重大

檢方認為,施姓主嫌涉嫌主導整體營運模式,並與詐騙集團建立完整合作機制,透過虛擬資產交易協助犯罪所得流轉,因此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合併執行 25 年徒刑。

法院指出,本案被害人數眾多、涉案金額龐大,若最終判決有罪,未來可能面臨相當重的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義務,因此施姓主嫌確實具有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的風險。此外,法院也認定其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等罪嫌的嫌疑重大。

法院裁定高額交保,搭配科技監控措施

隨著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合議庭認為羈押必要性已較偵查期間降低,因此裁定施姓主嫌以新台幣 2,000 萬元交保,並同步實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以及科技設備監控等措施。

除交保條件外,施姓主嫌也必須依規定定期向相關單位報到。法院認為,在高額保證金、電子監控與出境限制等多重措施下,已足以降低逃亡風險,並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

虛擬資產詐欺案件再敲警鐘,金流與幣流聯防成焦點

本案被視為台灣近年規模最大的虛擬資產洗錢案件之一,再次凸顯加密貨幣被不法集團利用進行資金轉移的風險。

檢方指出,涉案集團結合實體門市、$USDT 交易及跨境轉帳模式,建立完整的資金流轉鏈條,使犯罪所得能迅速流向境外。

隨著虛擬資產產業逐步納入監管體系,主管機關近年持續推動銀行、電子支付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之間的聯防合作機制。未來如何提升可疑交易通報效率、強化金流與幣流追蹤能力,以及建立更完善的虛擬資產合規制度,將成為台灣打擊金融詐欺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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