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我,就如一些新闻从业者,
内心是矛盾的。
一方面是友好的关系 (利益关系不多),
另一方面是不自我审查的编辑自主,
为想表达的内容发声。
这好比佘诗曼上演的<新闻女王>,
其中一集是他们公司记者发现了自家金主广告大客户从事一些非法行为。
那时候该选择站出来报道?揭发为第四权大众利益争取?
还是选择默默不言、淡化处理呢?
这是很多真实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面对的难题。
或许国内比较少谈及这方面的。
从新闻伦理来说,答案是绝对应该揭发,这是新闻专业守则里面最核心的「第四权」精神。
Cz的发声也让我反思了更多,面对这种难题时该如何处理等。
也想借此表达,我是支持我朋友们的。但也希望大家谅解,有时候我也不可能不为我所要争取的去表态。
错了,会说,但不等于不爱。
有些KOL可能会说这是背叛、是出卖。
但如果只说有利的,永远只站一方立场,那不就是官媒了?
确实作为一个KOL,在这些时候会比较尴尬的,希望我的朋友们能谅解。我也不是什么纪委,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伟人,只是希望为自己所想的发声。我有错时,也欢迎大家来提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