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一家公司決定要離職了,越快走越好;當你交接差不多了之後,就可以主動找人事提出提前走,這樣走得體面。如果你已經交接完了,還剩半個月,老闆會認為你在混工資,會想辦法找藉口讓你提前走,這樣就尷尬了。除非還沒交接完的人,才會勉強留你到離職期。現實中,見過太多太多這樣的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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